关于公开征求《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4.11.28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为推进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工作,切实维护基金安全,我局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11月28日前将意见建议以邮寄或传真等形式反馈我局。
电话:0471-6606324 传真:0471-6606324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53号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602室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