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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浙江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补助和看护补贴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0.11.18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精神卫生条例》,切实加强和规范我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和管理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患者实施监护补助和看护补贴,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起草了《浙江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补助和看护补贴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26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⒈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216号(邮编310006)省卫生健康委疾控处,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浙江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补助和看护补贴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⒉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至:0571-87709176。

⒊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jkc@zjwjw.gov.cn.

附件:《浙江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补助和看护补贴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