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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关于《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实施意见(代拟稿)》等三个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2.10.26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6〕89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7〕14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8〕62号)开展了前期修订工作,分别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 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sxndeyx@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2. 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鼓楼街5号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邮政编码:210008。信封上请注明“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24日。

 

附件:1.《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实施意见(代拟稿)(征求意见稿)》.docx

2.《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代拟稿)(征求意见稿)》.docx

3.《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代拟稿)(征求意见稿)》.docx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