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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关于成立天津市卫生应急能力提升质量控制中心的通知

2021.04.16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区卫生健康委,委直属有关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中央驻津医院,部分部队、企事业单位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卫生应急体系建设,提升我市卫生应急政策研究水平,充分发挥专业质控中心在卫生应急工作中的作用。根据《天津市卫生应急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津卫应急〔2015〕496号),经研究,决定成立天津市卫生应急能力提升质量控制中心。主要职责是:在市卫生健康委领导下,深入开展卫生应急政策和理论研究,包括提升我市卫生应急“一案三制”建设的能力水平;国家和各省市卫生应急管理政策对比分析;卫生应急管理相关政策研判分析,为决策提供依据;进行我市卫生应急工作现状等问题的调研和论证工作;开展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提升相关研究;卫生应急人才队伍教学和培训等能力提升工作;开展卫生应急素养宣传提升工作;开展卫生应急指挥决策信息化建设的应用研究;从事能力提升相关学术交流活动;完成市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结合我市近年来卫生应急工作实践,经市卫生健康委研究、相关机构自评、申报,现公示期满,确定2021至2024年天津市卫生应急能力提升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主任委员及全体成员(详见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