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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北京市医疗机构门诊预约诊疗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2.10.31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门诊预约诊疗服务,提高门诊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医疗机构门诊质量管理暂行规定》《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实施进一步便利老年人就医举措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预约诊疗制度加强智慧医院建设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卫生健康委对2011年印发实施的《北京市医疗机构门诊预约诊疗服务管理规范》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北京市医疗机构门诊预约诊疗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10月31日至11月29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yizhengyiguanchu@wjw.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请在信封上注明“医疗机构门诊预约诊疗管理规范意见”字样)。

3.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送至:83970322。

附件:北京市医疗机构门诊预约诊疗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docx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