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要给您读政策-4月26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 全国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国家监测分析有关情况的通报-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21〕113号
2021-04-26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号,以下简称《意见》),2020年我局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继续组织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工作(以下简称绩效考核)。现将2019年度中医类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监测分析情况通报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第二批已上市药品说明书增加儿童用药信息修订意见的通知
2021-04-26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为保障儿童用药安全有效,解决我国儿童用药临床工作中存在的药品说明书修订滞后,特别是已有循证医学证据的儿童适应症、用法用量、注意事项、不良反应等内容不能及时纳入说明书,影响儿童用药问题,“药品审评中心与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北京)战略合作协议”中设立了“中国儿童用药说明书规范化项目”,共同组织研究推进解决。经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北京)组织儿科与各领域专家研究论证,提出了第二批建议修订说明书的品种清单和具体修订内容。
关于公开征求《按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管理的中药复方制剂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1-04-26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为推进中药的传承和创新,引导按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管理的中药复方制剂的药学研究的合理开展,促进按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管理的中药复方制剂的研发注册,药审中心起草了《按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管理的中药复方制剂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做好全省药品监管系统统一行政权力清单实施工作的通知
2021-04-26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省政府印发《江西省统一行政权力清单(2020年本)和取消、调整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目录》(赣府发〔2020〕20号),明确全省药品监管系统有行政权力事项58项、取消7项、下放层级实施1项、调整权力类型和事项名称2项,明确“今后,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清单由省政府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一调整”。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职能转变,现就贯彻赣府发〔2020〕20号文件精神、做好药品监管系统统一行政权力清单(2020年本)和取消、调整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实施工作,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云南】2021年第一季度省本级“两定机构”评审情况公示
2021-04-26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2021年第一季度省本级“两定机构”申报及评审工作已结束,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如下:本次共有161家医药机构提交了申报资料,其中:医疗机构53家,零售药店108家。对申报的53家医疗机构,通过书面审核和请昆明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复核近一年内是否存在违规记录,其中符合评审条件的医疗机构为38家(其中,增加支付类别的20家,省市结果互认的18 家);不符合评审条件的医疗机构为15家(其中,一年内存在违规记录的为13家;已有相关支付类别,重复申报的2家)。 对申报的108家定点零售药店申请省市结果互认直接签订服务协议。通过书面审核和提请昆明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复核近一年内是否存在违规记录,其中符合评审条件的零售药店为106家;一年内存在违规记录,不符合评审条件的零售药店为2家。
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沪中医药〔2021〕1号
2021-04-26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上海中医药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和《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开放包容,加快推进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建设健康上海作出新贡献,迎接建党百年。
关于印发辽宁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卫办发〔2021〕43号
2021-04-26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辽宁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实施方案》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推进医疗机构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推动医疗机构优化就医环境和就医流程,切实解决老年人就医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为老年患者提供友善服务,提升就医满意度。 到2021年底,40%以上的综合医院(含中医,下同)、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到2022年底,80%以上的综合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拟定四川省2021年第一批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的公示
2021-04-26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根据工作安排,我局于4月23日对四川省2021年第一批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项目(系原我局公布的四川省2020年第二批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项目)拟定的试行价格进行了专家论证,现将通过专家论证的56项医疗服务项目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5月2日。
2021年3月全国法定传染病疫情概况
2021-04-26 【国家卫生健康委】2021年3月(2021年3月1日0时至3月31日24时),全国(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下同)共报告法定传染病518719例,死亡1899人。其中,甲类传染病无发病死亡报告。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白喉、血吸虫病和人感染H7N9禽流感无发病、死亡报告,其余19种乙类传染病共报告发病310698例,报告死亡1898人。报告发病数居前5位的病种依次为病毒性肝炎、肺结核、梅毒、淋病以及布鲁氏菌病,占乙类传染病报告病例总数的96%。3月1日0时至3月31日24时,全国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305例,无死亡病例报告。 同期,丙类传染病中丝虫病无发病、死亡报告,其余10种丙类传染病共报告发病208021例,报告死亡1人。报告发病数居前3位的病种依次为其他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和流行性感冒,占丙类传染病报告病例总数的94%。
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药政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卫药政〔2021〕5号
2021-04-26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本市药政管理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响应“健康中国”“健康上海”建设号召,认真落实2021年全国药政工作会议和本市卫生健康工作会议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全力打造“上海服务”品牌。持续做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与使用政策等的落实工作,尤其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背景下,进一步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全力支持本市分级诊疗、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等相关重点工作。持续加强临床药学专科建设和药学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强化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推动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深化合理用药工作协同,增进人民群众健康福祉。
【图解政策】一图读懂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广东省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1年版)》和《广东省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1年版)》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1-04-26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沈阳市医保局通报第一批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
2021-04-26 【沈阳市医疗保障局】2020广西医疗保障成绩单(下)
2021-04-26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海南省医疗保障局曝光台 2021年第二期曝光典型案件
2021-04-26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上海市关于本市做好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沪医保价采发〔2021〕12号
2021-04-26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常态化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精神,2021年2月3日国家联采办在沪开展了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为保证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在本市的顺利推进,保障中选结果平稳执行、有序过渡,在前期本市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与使用工作基础上,现就做好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关于β-1,3/α-1,3-葡聚糖等6种“三新食品”的公告
2021-04-26 【国家卫生健康委】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审评机构组织专家对β-1,3/α-1,3-葡聚糖等4种新食品原料和蛋白酶等2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并通过。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关于开展头孢氨苄口服常释剂型集中带量采购的公告-甘交易医字〔2021〕55号
2021-04-26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我省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品种头孢氨苄口服常释剂型采购周期已经届满,为继续做好采购和使用工作,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根据国家联合采购办公室《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GY-YD2019-2)有关规定,结合甘肃省实际,现就头孢氨苄口服常释剂型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公告如下:详见正文。
吉林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 关于开展医疗机构与吉林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对接工作的通知
2021-04-26 【吉林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简称省平台)项目建设是落实“数字吉林”建设和我省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工程。2018年启动建设,是为构建全省卫生健康信息化服务体系、实现居民健康信息共享、开展医疗业务协同的基础平台,是全省医疗行业信息资源汇集整合、共享交换、标准化互联互通的基本载体。2020年完成省平台一期工程,实现了省部属医疗机构和省统筹建设的业务系统的对接。按照省平台推进工作进度要求,今年4月启动了省平台二期工程,重点完成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与省平台实现数据对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发布《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干制铁皮石斛花》(DBS 53/030-2021)《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干制铁皮石斛叶》(DBS 53/031-2021)的通告
2021-04-26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经云南省食品安全标准专家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干制铁皮石斛花》(DBS 53/030-2021)《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干制铁皮石斛叶》(DBS 53/031-2021)。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4-26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强化医疗器械风险管理,不断提升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推动新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配套文件的贯彻实施,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药监综械管函〔2021〕181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局组织制定了《江西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江西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1-04-26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药监局2021年全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结合我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实际,我局组织制定了《2021年江西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要点》。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药监局工作部署,以“四个最严”要求为根本导向,守底线保安全、追高线促发展,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质量监管,全力推动新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配套文件的贯彻实施,促进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健康四川行动推进委员会关于印发《健康四川行动监测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健推发〔2021〕1号
2021-04-26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四川行动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9﹞27号)精神,全面掌握健康四川行动的推进情况和成效,在总结前期试考核工作的基础上,经三轮专家研讨、两次征求各市(州)和相关部门意见,制定了《健康四川行动监测评估工作方案》。
健康四川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四川行动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健推办发〔2021〕1号
2021-04-26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为进一步推动健康四川行动各项措施落实落地,我办牵头编制了《健康四川行动2021年工作要点》。
关于印发山西省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 -2025年)的通知
2021-04-26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设中医药强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康复中的优势作用,提高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省医疗保障局和省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制定了《山西省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 -2025年)》。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陕卫职业发(2021)22号
2021-04-26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广西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关于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修改意见的函
2021-04-26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为推进我区互联网医院健康发展,规范互联网诊疗活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家卫生健康委《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我委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公示《青海省藏蒙医疗机构院内自制制剂拟纳入医保目录名单》的公告
2021-04-26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为确保我省藏蒙医疗机构院内自制制剂拟纳入医保目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经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并报经国家医疗保障局审核批准,现特予公示《青海省藏蒙医疗机构院内自制制剂拟纳入医保目录名单》,公示期为2021年4月26日—2021年5月2日。
【宁夏】关于全面推进实施“阳光药店”工程的通知(宁药监发〔2021〕24号)
2021-04-26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落实自治区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有关部署,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自治区药监局在完成试点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决定全面推进实施“阳光药店”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见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