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要给您读政策-7月4日
五部门关于印发数字化助力消费品工业“三品”行动方案 (2022-2025年)的通知-工信部联消费〔2022〕79号
2022-07-04 【工业和信息化部】现将《数字化助力消费品工业“三品”行动方案(2022-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西藏自治区药品检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2-07-04 【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藏药审评认证中心组织起草了《西藏自治区药品检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将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于2022年7月8日前将意见反藏药审评认证中心,逾期视为无意见。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鲜竹沥中药饮片标准的公告
2022-07-04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省级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修订的技术指导原则》和《江西省级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修订的技术指导原则》,鲜竹沥中药饮片标准经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第 4 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22年8月 1日起实施。标准正文见附件〔原收载于《江西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08年版)的鲜竹沥标准自行废止。〕
关于对《山东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自查报告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2-07-04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落实药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防范质量安全风险,已出台《山东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自查报告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020年2月1日起实施。为更好推动政策实施并正式出台《山东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自查报告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快推进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
2022-07-04 【福建省财政厅】广西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广西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桂卫医发〔2022〕8号
2022-07-04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有关要求,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推进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在前一阶段对口支援工作基础上,2022-2025年继续在全区组织开展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工作。现将《广西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工作方案(2022-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关于印发上海市加快发展康复医疗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卫医〔2022〕65号
2022-07-04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加快推进康复医疗工作发展对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健康上海建设,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为适应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质量康复医疗服务需求,优化全市康复医疗资源配置水平,提高康复医疗资源利用效率,改善康复医疗服务综合能力。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康复医疗工作发展的意见》(国卫医发〔2021〕19 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贯彻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2〕35号
2022-07-04 【福建省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康中国建设和新时代残疾人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残疾预防,有效减少和控制残疾发生、发展,依据《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1〕5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闽政〔2021〕26号)等法规、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调整第二类医疗器械许可事项变更和延续注册工作程序的通知-川药监办〔2022〕111号
2022-07-04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促进医疗器械产业创新发展,切实提高审评审批效率,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经省局研究决定,将第二类医疗器械许可事项变更和延续注册审批环节,调整为由技术审评机构直接审核和核准。为做好调整后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印发《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中医药文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2-07-04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为弘扬传承中医药文化,推动齐鲁中医药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根据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有关要求和《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制定本方案。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规划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57号
2022-07-04 【云南省人民政府】建立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战略举措。高标准建设自贸试验区,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动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举措。 《“十四五”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主要依据《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国发〔2019〕16号)和《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云政发〔2021〕4号)编制,规划期为2021—2025年,展望到2035年,是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高标准建设自贸试验区的基本蓝图和行动纲领。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西省规范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2022-07-04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提升赣产中药材和中药饮片质量和品牌,推动中药材产地加工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促进中药传承创新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采购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中药材有关问题的复函》(药监综药管函〔2021〕36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规范我省中药饮片用于生产的产地趁鲜切制中药材(以下简称鲜切药材)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上海】关于实施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家庭共济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医保规〔2022〕4号
2022-07-04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为进一步规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健全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沪府办规〔2021〕18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就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家庭共济使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广东省医疗器械企业进口物品防控新冠病毒工作规范指引(第四版)》的通告
2022-07-04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71号)要求,落实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有关工作部署,切实做好医疗器械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在采购、使用进口原材料及相关物品过程中的新冠病毒防控工作,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广东省医疗器械企业进口物品防控新冠病毒工作规范指引(第三版)》基础上,结合实际工作中反馈的情况,修订形成了《广东省医疗器械企业进口物品防控新冠病毒工作规范指引(第四版)》,现予发布。
【河北】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2022-07-04 【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执法工作,根据《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冀卫办监督函〔2022〕3号)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委组织制定了2022年全市“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
关于征求《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医疗保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通知
2022-07-04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为进一步明确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包括乙类项目(药品、诊疗)自付比例、扩大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标准、区外异地住院和门急诊费用使用大额医疗保险基金时报销比例、医用耗材自付比例、未实时结算的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时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要求,我局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医疗保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7月14日前通过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山东】滨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政策的通知-滨医保发〔2022〕17号
2022-07-04 【滨州市医疗保障局】随着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不断推进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不断深入,医疗机构自主控制不合理收费的意识逐渐增强,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参保人员的医保待遇,现将医用耗材医保支付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详见正文。0-1000元(含),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个人首先自付比例为0%,全部纳入统筹,按相应的医保报销政策支付;1000元以上的,职工医保个人首先自付比例为20%、居民医保个人首先自付比例30%,再按相应的医保报销政策支付。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加快推进医养结合机构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黔卫健发〔2022〕6号
2022-07-04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国家《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我省《关于加快推进医疗健康服务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相关措施落地,推动医养结合机构发展,提升机构养老的服务质量,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制定如下措施:详见正文。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海南省药品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2-07-04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的意见》,加快建立我省药品储备机制,进一步提升我省药品供应保障能力,特制定《海南省药品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均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于2022年7月10日前,将意见及理由反馈至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药政食品处。
【黑龙江哈尔滨】门诊慢性病认定细则
2022-07-04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凡参加哈尔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患有符合我市27种门诊慢性病认定标准的参保人员均可申报。享受离休待遇人员、处于待遇等待期和哈劳社发〔2010〕2号文件规定的与单位解除关系退休一次性缴费不满一年的参保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上海】关于本市执行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结果的通知-沪药事药械〔2022〕4号
2022-07-04 【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根据2021年8月23日发布的《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文件》(GH-HD2021-1),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依照规定的程序确定了中选结果。按照《关于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配套措施的意见》(国医保办〔2022〕4号)及《关于本市做好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沪医保价采发〔2022〕28号)要求,现将本市执行集中带量采购结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上海】关于本市执行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中选结果的通知-沪药事药品〔2022〕58号
2022-07-04 【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为保证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中选结果在本市的顺利执行,根据《关于本市做好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有关工作的通知》(沪医保价采发〔2022〕27号)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上海】关于本市做好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有关工作的通知-沪医保价采发〔2022〕27号
2022-07-04 【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常态化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 号)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 号)精神,2021 年11月26 日,国家联采办在沪开展了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工作。为保障中选结果平稳执行、有序过渡,根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组织药品(胰岛素专项)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配套措施的通知》(医保办发〔2022〕7 号)要求,现就做好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上海】关于本市做好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 沪医保价采发〔2022〕28号
2022-07-04 【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7 号)、《关于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配套措施的意见》(国医保办〔2022〕4 号)有关要求,确保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在本市顺利平稳落地执行,现就做好此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定价目录》的通知-沪发改规范〔2022〕5号
2022-07-04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修订后的《上海市定价目录》经市政府审核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通知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7月31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定价目录>的通知》(沪发改规范〔2018〕6号)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废止。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河北省药品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2-07-04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深入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持续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拟定了《河北省药品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为提高决策质量,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提出修改建议。如有意见,请在 2022年7月11日前以电子邮件、传真或邮寄等形式反馈。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2022-07-04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一、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二、将适宜的中药和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三、加强中医药服务价格管理;四、完善适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医保支付政策;五、强化医保基金监管。
【河北】关于全面落实第九版防控方案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若干措施
2022-07-03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一、精准管控入冀人员涉疫风险;二、优化重点人群核酸检测;三、强化重点公共场所常态化防控;四、加强哨点监测预警;五、严格规范疫情报告和信息发布;六、切实提高快速精准流调能力;七、明确风险人员管控措施;八、科学划定风险区域;九、规范组织实施疫情处置期间检测;十、安全转运风险人员;十一、规范开展救治和出院管理。
【广东】关于做好“3+N”联盟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
2022-07-03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7月8日前完成中选产品信息维护,7月11日至17日完成中选产品配送关系设置及挂网价格核对等工作。一个中选产品如果有多个规格型号,原则上在广州平台维护成1个ID,以便后续操作。
关于转发《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采购和使用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2022-07-03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定于2022年6月30日执行。目前,由于部分中选产品还未进行贯标,采购合同系统无法生成,决定将京津冀"3+N" 医药采购联盟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时间调整至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