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要给您读政策-4月20日

2021.04.20
读要网

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20210419)公示

2021-04-20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对《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20210419)进行公示。其中包括377页的诊疗项目目录及53页的医用材料目录。详情请下载附件查看。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天津、上海、海南、重庆 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的批复-国函〔2021〕37号

2021-04-20 【国务院】

同意在天津市、上海市、海南省、重庆市(以下称四省市)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试点期为自批复之日起3年。原则同意四省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关于聘任第六批国家医疗器械检查员名单的公告

2021-04-20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检查员聘任工作要求,经综合考评,现聘任卢宇等70人为第六批国家医疗器械检查员。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监控稽核中心 关于开展2021年度第二批省本级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签署工作的通知

2021-04-20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根据《河北省省本级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河北省省本级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我中心对2020年度省本级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了年度考核,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分期分批进行服务协议签署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宁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面向社会征求《实施包容免罚清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2021-04-20 【宁夏医疗保障局】

为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发挥法治引领和保障作用,进一步激发主体活力,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自治区司法厅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厅关于建立宁夏多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有关工作的通知》(宁司通〔2020〕45号)要求,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研究拟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征集日期自公开征集之日起的7日内。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制度》公开征求意见

2021-04-20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

为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机制,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营造社会共治氛围,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0号)等有关规定,我局起草了《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制度》(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四川省落实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2021-04-20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等7部门《关于2020年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情况的通报》(国卫办监督函〔2021〕60号)《关于反馈2020年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意见的函》(国卫监督函〔2021〕48号)要求,针对全国面上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举一反三,对我省存在的问题,逐条梳理,明确措施。现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关于《国家卫生健康委等7部委2020年医疗卫生行业综合 监管督察青海省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的公示

2021-04-20 【青海省人民政府】

2021年2月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7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反馈2020年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意见的函》(国卫监督函〔2021〕48号),从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反馈意见、整改要求等四个方面向我省反馈了2020年度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意见。按照信长星省长“高度重视反馈指出的问题,抓紧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以整改促提高”的批示要求,为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进一步推动青海省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体系建设,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关于《山东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1-04-20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依据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我局组织起草了《山东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的通知-甘卫职健函〔2021〕161号

2021-04-20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6号,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做好我省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1〕 173 号),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河北省2020年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

2021-04-20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6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全省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7部委《关于反馈2020年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意见的函》(国卫监督函〔2021〕48号),针对存在问题,按照整改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整改方案。

北京市贯彻落实2020年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

2021-04-20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63号),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7部门《关于2020年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情况的通报》(国卫办监督函〔2021〕60号)相关要求,针对督察反馈的问题,逐条进行梳理,明确了责任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如下:详见正文。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公布2019年度本市社区卫生绩效考核结果的通知

2021-04-20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切实贯彻落实为基层减负精神,结合疫情防控形势,根据《关于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保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为全面检验各区社区卫生绩效管理成效,落实绩效工资政策,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市中医管理局,认真组织2019年度本市社区卫生绩效考核,现将考核有关情况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落实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医保〔2021〕29号

2021-04-20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常态化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及国家医保局关于开展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有关通知精神,现就福建省落实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天津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2021-04-20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2021年5月1日起施行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规范行政处罚标准,我局依据即将施行的《行政处罚法》、《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及《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条例》,起草了《天津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包头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包医保发〔2021〕28号

2021-04-20 【包头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卫生健康委 财政厅 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做好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内医保发〔2020〕13号)文件精神,为促进我市中医(蒙医)发展,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在《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规范价格(2018修订版)》基础上,经评审论证,对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纳入动态调整中医(蒙医)医疗服务项目的11项中医项目和2项蒙医项目价格进行动态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详见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