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要给您读政策-1月18日

2021.01.18
读要网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治疗绝经后骨质疏松症创新药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2021年第2号)

2021-01-18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为鼓励用于治疗绝经后骨质疏松症创新药临床研发,进一步规范和指导临床试验设计,提供可参照的技术规范,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部署下,药审中心组织制定了《治疗绝经后骨质疏松症创新药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见附件)。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影像型超声诊断设备同品种临床评价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等2项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的通告(2021年 第2号)

2021-01-18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提高注册审查质量,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影像型超声诊断设备同品种临床评价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等2项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见附件),现予发布。

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公共服务信息发布(第三十期) ——日均住院和普通门诊跨省直接结算人次双双突破1万

2021-01-18 【国家医疗保障局】

2020年11月,全国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备案人数持续增长,住院和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人次均突破30万,日均结算人次双双突破1万,133个地区依托国家平台实现统一的线上备案服务。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类别沟通交流有关事项的通告(2021年 第1号)

2021-01-18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加强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规范药品上市后变更行为,现将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类别沟通交流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详见正文。

关于开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第二批国家综合创新试点的通知-民发〔2020〕149号

2021-01-18 【民政部】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围绕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加强服务网络建设、推进政产学研用模式创新、实现业态融合发展、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等领域,选择一批有条件的地区,在最大限度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开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创新试点。

上海市药品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与相关责任人员重点监管名单公告-2021年第1号

2021-01-18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加大对药品安全严重违法失信生产经营者及相关责任人的重点监管力度,推进本市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上海市食品药品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与相关责任人员重点监管名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将甘丽等110人列入本市药品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与相关责任人员重点监管名单。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切实做好老年人就医便利服务工作的通知-粤卫老龄函〔2021〕2号

2021-01-18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国办发﹝2020﹞45号)有关部署,切实解决好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就医等方面遇到的突出困难,进一步改善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和满足老年人日常就医服务需求,维护老年人健康权益,增强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就做好老年人就医便利服务工作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布天津市健康科普专家库第一批成员名单的通知-津卫宣〔2021〕32号

2021-01-18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天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19〕33号),深入开展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充分发挥专家的智力和技术支持作用,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科普知识,提高我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根据健康天津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健康科普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津健推办发〔2020〕1号),在经各相关单位推荐、组织遴选和网上公示等程序后,形成天津市健康科普专家库第一批成员名单,现予以公布。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市级工作监测指标体系(试行)和绩效评估指标体系(2021年)的通知-津卫基层〔2021〕12号

2021-01-18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试行)》(国卫办基层发〔2020〕9号),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功能定位,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监测和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卫基层〔2020〕6号),我委自2020年起,在全市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市级绩效评估工作。现将《天津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市级工作监测指标体系(试行)》、《天津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市级绩效评估指标体系(2021年)》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调整经皮冠状动脉支架置入术价格项目的通知-京医保发[2020]35

2021-01-18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配套措施的意见》(医保发〔2020〕51号)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经认真研究,现对经皮冠状动脉支架置入术价格项目进行规范调整(见附件)。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市结核病防控管理质量控制中心新增委员名单的通知

2021-01-18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结核病防控管理质量控制能力,结合我市结核病防治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天津市结核病防控管理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津卫疾控〔2019〕229号)中关于质控中心委员任用的相关要求,经相关部门择优推荐,通过我委遴选和综合评定,决定增加4名质控中心委员。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抓紧在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医保 业务编码标准动态维护”窗口进行药品、 医用耗材产品信息维护的通知

2021-01-17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请各药品、医用耗材企业,于2021年1月31日前,通过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网址:www.nhsa.gov.cn),进入“医保业务编码标准动态维护”窗口,按照《信息维护通知》明确的维护对象、维护品种、维护流程以及维护要求,根据操作指引对产品信息进行维护,经国家医疗保障局审核后赋码。如未及时在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医保业务编码标准动态维护”窗口进行产品信息维护的,将无法在我省新的统一医保信息平台中进行报销结算,影响该药品、医用耗材的销售使用。

李克强:确保药品降价不降质量、不减疗效

2021-01-17 【中国人民政府】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1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李克强说,健康是人民群众的切身大事,为逐步解决看病贵问题,近年来国家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重大改革。集采后,药品价格进一步趋于合理,有效缓解了群众看病贵问题,同时也有利于医保资金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