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要给您读政策-11月16日
《手术部位感染预防与控制规范》征求意见稿
2021-11-16 【卫生健康标准网】《手术部位感染预防与控制规范》为国家卫生健康委2021年升级改造项目,由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瑞金医院牵头起草,于2021年10月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按照卫生标准制修订管理要求,为保证标准质量,现广泛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
国家药监局关于注销小儿酚氨咖敏颗粒等8个品种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2021年 第138号)
2021-11-16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小儿酚氨咖敏颗粒、氨非咖片、复方氨基比林茶碱片、氨林酚咖胶囊、氨咖敏片、丁苯羟酸乳膏、小儿复方阿司匹林片、氨非咖敏片等8个品种开展了上市后评价。 经评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自即日起停止上述8个品种在我国的生产、销售、使用,注销药品注册证书。已上市销售的产品,由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负责召回,召回产品由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或者依法采取其他无害化处理等措施。
关于印发《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的通知-国卫食品发〔2021〕36号
2021-11-16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经商市场监管总局同意,我委制定了《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报告编写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
2021-11-16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做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配套文件制修订工作,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报告编写指南(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医疗器械委托生产质量协议编制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
2021-11-16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做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配套文件制修订工作,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医疗器械委托生产质量协议编制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药监局关于成立医用高通量测序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的公告(2021年第137号)
2021-11-16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推动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促进医疗器械标准化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医疗器械标准化组织体系,国家药监局决定成立医用高通量测序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现予公布,组成方案见附件。
国家药监局关于批准注册110个医疗器械产品公告(2021年10月)(2021年第136号)
2021-11-16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10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批准注册医疗器械产品110个。其中,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79个,进口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22个,进口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7个,港澳台医疗器械产品2个(具体产品见附件)。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1-11-16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关于数据安全管理的规定,规范网络数据处理活动,保护个人、组织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据国务院2021年立法计划,我办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起草《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广西自治区药监局 自治区中医药局 自治区卫生 健康委 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的通知
2021-11-16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22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区中药配方颗粒管理,自治区药监局、中医药局、卫生健康委、医保局联合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关于公布《重庆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的通知-渝价格招采中心发〔2021〕10号
2021-11-16 【重庆市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监督指导中心】为规范我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公共服务事项,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有关要求,按照《关于印发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医保价中心发〔2021〕2号)要求,我中心依托重庆药品交易平台研究制定了《重庆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实施《湖南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三批)的公告(2021年 第36号)
2021-11-16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家药监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22号)有关规定,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的通告》(2021年第16号)、《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中药配方颗粒备案申报工作流程><湖南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的通告》(湘药监发〔2021〕15号)及药品标准制定相关程序,我局已组织完成第三批26个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的审定,现予以发布,即日起正式实施。如有同品种的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颁布实施,我省制定的相应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即行废止。
《江西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2021-11-16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根据我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江西省医疗保障局起草了《江西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和公众征求意见建议。
关于印发湖北省卫生健康领域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卫通〔2021〕69号
2021-11-16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卫生健康领域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卫财务发〔2021〕14号)有关要求,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联合研究制定了《湖北省卫生健康领域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辽宁】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实施意见-辽医保发〔2021〕11号
2021-11-16 【辽宁省医疗保障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和《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若干措施通知》的要求,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深化三医联动改革,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河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卫规〔2021〕5号
2021-11-16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为规范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保障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上海市商务委关于印发《上海市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园区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商规〔2021〕8号
2021-11-16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为加快本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规模化、集群化、规范化发展,进一步优化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布局,突出重点区域产业集聚效应,提升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能效,助力本市外贸数字化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国办发〔2021〕24号)、《中国(上海)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沪府办发〔2016〕23号)及《上海市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委办发〔2020〕37号),制定本办法。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公布第五批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候选人的通知
2021-11-16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根据北京市第五批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分配名额数量及选拔考试成绩,现公布候选人名单,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任务揭榜工作的通知
2021-11-16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组织开展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任务揭榜工作。请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和规划财务司关于组织开展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任务揭榜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科函〔2021〕247号)要求(附件),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于2021年12月15日前(星期三),通过网上申报系统(http://aimd.caict.ac.cn)进行申报,完成注册后提交申报所需材料。
关于对《德州市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1-11-16 【德州市医疗保障局】为鼓励举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切实保证医疗保障基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山东省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等法律规定,我局起草了《德州市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和建议。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曝光台2021年第三期曝光典型案件(22例)
2021-11-16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成立上海市产科临床质量控制中心的通知-沪卫妇幼〔2021〕37号
2021-11-16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为进一步加强本市产科临床质量管理,不断提升产科临床医疗的安全性、精准性和先进性,提高医疗质量和优质服务水平,更好地保障母婴安全,经公开招标、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等有关程序,我委决定成立上海市产科临床质量控制中心,挂靠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应豪同志为上海市产科临床质量控制中心主任。
关于印发上海市职业病危害因素在线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卫职健〔2021〕30号
2021-11-16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为推进落实《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 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若干意见》有关精神,科学、全面、准确地掌握本市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状况,提升职业健康风险预测预警能力,我们制定了《上海市职业病危害因素在线监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结核病防治规划的通知(苏卫疾控〔2021〕85号)
2021-11-16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为进一步遏制我省的结核病流行,减少结核病危害,促进建设健康江苏,根据《“健康江苏2030”规划纲要》《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规划要求,制定本规划。到2025年,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结核病防治服务能力和质量持续提升。结核病的“防”“治”“管”紧密融合,规范化预防、诊疗和患者管理水平稳步提高。耐药结核病的患者数量呈下降趋势。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防治能力不断加强。公众结核病防治知识水平明显上升。肺结核发病和死亡人数进一步下降。
【江西】关于建立药品经营企业许可事项沟通交流机制的通知
2021-11-16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全力打造“四最”营商环境,全面策应全省生物医药产业链健康发展,积极引导省内外社会资源有序进入我省药品流通领域,近年以来省药监局先后出台一系列的简政放权、利民便民的改革举措。2020年4月,省药监局又印发《关于药品经营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赣药监药品经营【2020】33号)明确“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筹建和验收程序合并执行,对申办企业组织检查,符合要求的,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该政策出台后,减少了许可流程,压缩了许可时限,提高的许可效率,减轻了企业负担,获得各方认可。但与此同时,仍有部分企业对我省药品经营许可政策不熟悉、对政策的理解和检查要求标准等把握不准确,希望药监部门能够先期给予一定的指导和帮助,及时解答企业许可事宜中的疑问和困惑,使药品经营企业办理许可事项更加符合政策、少走弯路、避免重复投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发展规划的通知-赣府厅发〔2021〕34号
2021-11-16 【江西省人民政府】本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和《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规划编制期为2021年至2025年,远期展望到2035年。本规划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江西省全民医疗保障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政策措施,是“十四五”时期江西省全民医疗保障发展的综合性、基础性、指导性文件。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扩充一级(未定级)公立医疗机构 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明医保〔2021〕63号
2021-11-16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为贯彻落实三明市实施“六大工程”推进医改再出发行动,实施全民健康管护体系完善工程,促进分级诊疗建立,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人才、居民就医“三下沉”,继续深化医保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医保办〔2017〕35号)、《中共三明市委、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实施“六大工程”推进医改再出发行动方案的通知》(明委发〔2021〕14号)等文件精神,经市医改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将进一步扩充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鲁药监规〔2021〕10号
2021-11-16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将《山东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反馈。本基准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1月30日。
贵阳市医疗保障局等八部门印发贵阳市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11-16 【贵阳市医疗保障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0号)和贵州省医保局等九部门《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医保发〔2021〕4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甘肃】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和费用的通知-甘医保发〔2021〕110号
2021-11-16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和费用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4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再次降低全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医疗价格项目。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项目执行机构为公立医疗机构和全省疾控检测机构,标准为全省最高限价,单人单样检测最高限价调整为40元/人次,5∶1混样检测和10∶1混样检测最高限价统一调整为10元/人次。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医保发〔2021〕60号
2021-11-16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进一步促进我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加快推进中医药现代化,现就医保支持中医药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广西自治区药品集团采购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药品集团采购品种层次划分规则的通知
2021-11-16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精神,我们对《自治区药品集团采购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区实施药品集团采购的通知》(桂药采办发〔2019〕2号)中的《广西药品集团采购品种层次划分规则》进行了修订,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山东省接续采购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1-11-16 【山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为巩固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改革成果,稳妥有序推进我省接续采购工作,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继续工作的通知》(国保办发〔2021〕44号)要求,山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起草了《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山东省接续采购(202112)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拟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增补可收费耗材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公示
2021-11-16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 年云南省拟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增补可收费耗材(祥见附件,共2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