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要给您读政策-10月15日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工作规则》的公告
2024-10-14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工作规则》已经2024年9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第25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2024年9月进口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信息
2024-10-14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周思源同志带队赴新疆乌鲁木齐开展培训调研并看望援疆干部
2024-10-15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为贯彻落实国家局2024年援疆工作安排,9月19日至21日,药审中心主任、党委书记周思源同志带队赴新疆乌鲁木齐就中医药理论、人用经验和临床试验相结合中药注册审评证据体系推动新疆中药民族药传承创新发展,开展系列培训、调研和座谈。
【国家】破解回款慢的老问题有了新办法
2024-10-15 【国家医疗保障局】长期以来,医院回款慢是很多医药企业头疼的老问题、大问题,药品耗材卖进医院,配送到位了,验收合格了,医院使用了,已经变成医院的账面收入了,企业往往还不能及时拿回货款,账期长达6个月,有的甚至超过1年。企业既要面临资金被长时间占用的经营压力,也要自行承担相应的资金成本。对此,福建、江西、广西、内蒙古、广东汕尾等地医保部门积极探索直接结算,为破解回款慢的老问题提供新的解决方案。
国家医保局成功举办首场“机关开放日”活动
2024-10-15 【国家医疗保障局】2024年10月12日上午,国家医保局成功举办“机关开放日”活动。近百名来自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的一线医护人员和北京大学医学部的学生代表参加了活动。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政协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0307号(社会管理类031号)提案答复的函-医保函〔2024〕279号
2024-10-15 【国家医疗保障局】一是国家医疗保障局下发《医保信息平台需求和问题处理暂行办洪》等文件要求,对各地平台应用需求问题摸底调查,及时审核评估反馈问题需求清单,推进医保信息平台功能不断完善。
【国家】深化医疗保障改革切实减轻就医负担(权威访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访国家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章轲
2024-10-14 【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关乎人民群众健康福祉,是实现人民群众病有所医的关键一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继续加大医保改革力度,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深化医保基金监管制度改革,守好人民群众的‘保命钱’、‘救命钱’。”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对医疗保障领域重大改革任务进行全面部署。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本报记者采访了国家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章轲。
【国家】中检院和丹麦药品管理局召开中丹药品医疗器械战略领域合作二期项目研讨会
2024-10-15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近日,中检院和丹麦药品管理局在中检院大兴院区召开中丹药品医疗器械战略领域合作二期项目研讨会。中检院化学药品检定首席专家、化学药品检定所所长孙会敏,丹麦药品管理局(DKMA)人用药品处代理处长比比·沙尔夫(BibiSharf)等一行出席会议。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北京市药品领域行政许可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和《北京市药品领域行政确认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2024-10-15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工作,持续提升政务服务工作水平,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研究起草了《北京市药品领域行政许可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和《北京市药品领域行政确认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关于申报2024年度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学新技术研究与转化种子计划项目的通知-沪卫科教〔2024〕25号
2024-10-15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上海市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沪府发〔2021〕10号)和《关于推进上海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沪府办发〔2021〕31号)相关要求,市卫生健康委决定开展医学新技术研究与转化种子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上海】关于加强本市婚孕保健工作的通知-沪卫妇幼〔2024〕39号
2024-10-15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婚前、孕前、孕早期保健是出生缺陷一级、二级预防的重要环节,整合资源开展婚孕保健一体化工作是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促进优生优育的关键举措。为更好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妇女儿童发展“两纲”和健康中国、健康上海有关工作要求,助力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现就加强本市婚孕保健一体化工作通知如下。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第2期药品质量抽检通告-沪药监通告〔2024〕20号
2024-10-15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保障上市药品质量安全,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相关单位对本市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开展了药品质量抽检,现将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予以通告(见附件)。
【安徽】关于开展2024年体外诊断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产品信息维护工作的通知
2024-10-15 【安徽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取得申报产品合法资质的医疗器械注册人作为申报企业,其中进口医疗器械境外注册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指定企业法人视同注册人。同一医疗器械注册证不得委托不同企业进行申报。
关于征求《拟定甘肃省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费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4-10-15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期,省卫生健康委报来《关于申请制定甘肃省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费收费标准的函》(甘卫财务函〔2024〕275号),申请制定甘肃省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关于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20〕17号)《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办法》(发改价格规〔2018〕988号)和我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含涉企)》(甘财税〔2024〕3号)规定,经研究,我省非免疫规划疫苗由疫苗生产企业直接配送至省级及以下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定储存运输费收费标准为10元/支。经征求省直相关部门意见并一致同意拟定的收费标准,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建议。
【甘肃】张掖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印发《张掖市医保基金强监管工作十条措施》的通知-张医保发〔2024〕19号
2024-10-15 【张掖市医疗保障局】现将《张掖市医保基金强监管工作十条措施》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广东】关于转发《关于公布部分新增报名挂网药品价格审核结果的通知(20241010-1批次)》的通知
2024-10-15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根据相关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做好药品挂网工作,现转发深圳市全药网(深圳平台)《关于公布部分新增报名挂网药品价格审核结果的通知(20241010-1批次)》,请相关单位按照上述通知要求执行。
关于公布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2024年9月份第1批次医用耗材新增议价挂网产品信息的通知
2024-10-14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根据《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关于实施医用耗材挂网采购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和《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关于进一步优化药品和医用耗材常态挂网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和工作安排,我中心现已完成《关于开展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2024年9月份第1批次医用耗材议价挂网采购产品价格信息查看和确认工作的通知》范围内集中提交挂网申请医用耗材的有关信息公示工作,现将公示期内未接收到异议的产品予以公布(详见附件),请各有关企业自行下载查看;相关产品自2024年10月15日起统一纳入议价挂网采购范围,供医疗机构按不高于挂网价格议价采购。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4〕7号
2024-10-15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为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1号),保障我省参保人员基本用药需求,我局制定了《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贵州】省医保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健全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意见建议的通告
2024-10-15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为进一步稳定和巩固我省基本医保参保率,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根据《关于健全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精神,我们草拟了《关于健全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贵州】省医保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黔医保发〔2024〕13号
2024-10-15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及时清理影响改革和发展的制度性障碍,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省医保局对2018年以来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废止《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医保发〔2019〕30号)等5个行政规范性文件,请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并做好有关政策的宣传和衔接工作。
关于对《预防非新生儿破伤风及狂犬病处置技术规范》河北省地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4-10-15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第26号令《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现将《预防非新生儿破伤风及狂犬病处置技术规范》河北省地方标准网上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期限为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1月15日。
天津市药监局 北京市药监局 河北省药监局关于印发京津冀实施《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事宜的通知-津药监规〔2024〕3号
2024-10-15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京津冀药品经营企业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重新审查发证、变更、补发、注销等,按照《办法》有关规定办理。已开办的药品经营企业可单独申请换发新版许可证,也可与变更、重新审查发证、补发等合并办理。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征求《黑龙江省中药材(中药饮片)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
2024-10-15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中药材(中药饮片)标准制修订工作,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我局起草了《黑龙江省中药材(中药饮片)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江苏】关于公布部分药品阳光挂网企业和产品信息变更的通知-苏易药发〔2024〕357号
2024-10-15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药品集中采购省级入围企业和产品信息变更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发〔2019〕51号)等要求,已按相关程序进行了公示,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江西省工业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西省支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工强省小组字〔2024〕4号
2024-10-15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为贯彻落实《江西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2023—2026年)》,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制定如下支持措施。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医药行业反商业贿赂行为合规指引》的通告
2024-10-14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推动医药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常态化整治,引导医药领域建立健全预防商业贿赂管理制度,维护江西医药行业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规定,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医药行业反商业贿赂行为合规指引》,现予以发布。
关于集中开展内蒙古自治区挂网医用耗材价格联动工作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4〕215号
2024-10-15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根据《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挂网医用耗材价格的规范化、合理性与透明度,提升医保服务质量和效率,现就集中开展内蒙古自治区挂网医用耗材价格联动工作通知如下。
【四川】凉山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征集按病种分值(DIP)付费支付方式改革相关意见建议的公告
2024-10-15 【凉山州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按病组(DRG)和病种分值(DIP)付费2.0版分组方案并深入推进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健全医保—医院沟通机制,提升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中的参与度,拟向全州征集按病种分值(DIP)付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四川】泸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微小核糖核酸(microRNA)检测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泸市医保规〔2024〕1号
2024-10-15 【泸州市医疗保障局】按照《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68项转归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3项试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川医保规〔2024〕7号)、《泸州市医疗保障局制定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工作规范(试行)》规定,我局对微小核糖核酸(microRNA)检测等2项医疗服务项目履行了相关定价流程,现将相关项目价格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新疆】关于开展2024年自治区卫生健康适宜技术推广项目、青年医学科技人才专项科研项目验收评审的通知-新卫科教函〔2024〕71号
2024-10-1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管理办法》《自治区卫生健康青年医学科技人才专项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经研究,我委决定对实施时间已到期的自治区卫生健康适宜技术推广项目(以下简称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和自治区卫生健康青年医学科技人才专项科研项目(以下简称“青科项目”)进行验收评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市场监管领域依法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的通知
2024-10-14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更好保护市场主体财产权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研究制定了《浙江省市场监管领域依法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公布第四批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院制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2024-10-15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为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院制剂支付管理工作,合理保障参保人员的用药需求,根据《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院制剂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局牵头起草了《关于公布第四批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院制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10月24日(周四)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我局医药服务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