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要给您读政策-2月9日

2022.02.09
读要网

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有关情况

2022-02-09 【中国网】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将于2022年2月9日(星期三)上午10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民政部副部长王爱文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2〕7号

2022-02-09 【国务院】

环境基础设施是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增进民生福祉的基础保障,是完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支撑。为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现提出如下意见。

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划司关于公开征求《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2022-02-09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工作安排,我司组织开展了《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局部修订工作,已形成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关于再次公开征求《化学原料药受理审查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2-02-09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为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加快落实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我中心结合最新政策法规要求对《化学原料药受理审查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进行修订,现在中心网站予以公示,以广泛听取各界意见和建议。欢迎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请及时反馈我中心。公示日期为:2022年2月9日~2022年2月23日。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的通告(2022年第8号)

2022-02-09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提高医疗器械技术审评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指导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编写产品技术要求,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修订了《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现予发布。

关于印发《银川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银卫健发〔2022〕1号

2022-02-09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健康宁夏2030”发展规划》《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银川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精神,结合银川市卫生健康实际,制定本规划。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山西省免费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卫妇幼发〔2022〕2号

2022-02-09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省政府继续将“为怀孕妇女提供免费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列为民生实事之一。为圆满完成此项工作任务,省卫健委与省财政厅共同制定了《2022年山西省免费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切实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确保工作目标如期完成。

京津冀“3+N”联盟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和使用工作方案

2022-02-09 【京津冀医药联合采购平台】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7号)、《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31号)、《京津冀药品联合带量采购工作意见》(京医保发〔2020〕34号)等文件要求,落实好京津冀医疗保障协同发展座谈会精神,推进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工作,全面深化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促进产品形成合理市场价格,经京、津、冀、蒙、辽、吉、黑、浙、皖、闽、鲁、粤、琼、川、藏、陕、甘、新、兵团医疗保障部门研究决定,结合实际,制定京津冀“3+N”联盟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和使用工作方案。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增补基本医保慢特病门诊用药目录的通知-皖医保秘〔2022〕3号

2022-02-09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根据《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要求,为优化基本医保慢特病门诊用药目录,保障参保人员门诊用药需求,省医疗保障局组织对《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用药目录》进行了调整增补。为做好增补品种的落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双通道”药品范围和待遇标准的通知-晋医保办发[2022]2号

2022-02-09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根据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关于适应国家医保谈判常态化持续做好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医保函〔2021〕182号),以及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卫健委《关于常态化做好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医保发〔2022〕4号)精神,省局决定调整完善我省门诊特药(以下简称“特药”)范围、报销办法和管理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临床诊疗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苏医保发〔2022〕6号

2022-02-09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医保发〔2021〕41号)要求,依据政府制定价格规定,经履行成本和价格调查、专家论证、征求社会意见等程序,研究决定调整公立医疗机构部分临床诊疗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关于公布2021年辽宁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名单的通知

2022-02-09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积极应对人 口老龄化,加 快推进我省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积 极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环境 ,根据 《关于印发辽宁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卫办发【2021】 43号 )要 求,经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自建、各市卫生健康委审核评估、省级专家抽查复核,确 定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等 414家医疗机构为辽宁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现予以公布 (名单见附件 )。

泰医保发〔2022〕2号 关于新增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2022-02-09 【泰安市医疗保障局】

为促进医疗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根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增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鲁医保发〔2021〕60号),确定新增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同时根据相关文件修订部分现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可收费一次性医用耗材目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吉林】关于执行京津冀“3+N”联盟冠脉药物球囊起搏器和人工晶体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吉医保发〔2022〕5号

2022-02-09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的决策部署,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7号),积极主动发挥医疗保障部门作用,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现将执行京津冀“3+N”联盟冠脉药物球囊、起搏器和人工晶体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中选结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天津市医保中心关于公布启动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服务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的通知(津医保中心办发〔2022〕1号)

2022-02-09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按照《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跨省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21〕26号)要求,现将近期启动跨省异地就医门诊、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名单予以公布。

【新疆】关于转发《自治区医疗保障系统区地县三级权责清单指导目录》的通知-新医保发〔2022〕2号

2022-02-0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公布自治区各部门系统区地县三级权责清单指导目录的通知》(新党编办〔2022〕3号)要求,现将《医疗保障系统区地县三级权责清单指导目录》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印发《上海市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工作管理方案(2022版)》的通知-沪卫规〔2022〕4号

2022-02-08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进一步推进本市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工作,提高本市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结合本市实际,我委对《上海市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工作管理方案(2016版)》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上海市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工作管理方案(2022版)》,并经2022年1月28日市卫生健康委第33次委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22〕7号

2022-02-08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8号)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我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制定以下意见。

《关于印发〈上海市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工作管理方案(2022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22-02-08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6年,我委转化第三轮上海市公共卫生三年行动计划项目“上海市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诊断和评估”成果,在全国率先开展使用“心脏杂音听诊+经皮血氧饱和度”双指标法的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工作,并制定管理方案和技术方案;建立了以本市所有助产医疗机构为筛查机构,儿科医院、儿童医学中心、新华医院、儿童医院为市级筛查诊治中心的“覆盖全市、分片负责”的新生儿先心病筛查-诊断-治疗体系。截至目前,本市累计筛查新生儿80.2万余名,筛查率99.9%,680余例危重患儿及时通过手术重获新生。

山西省“十四五”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规划

2022-02-08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全方位推动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国家药监局关于药品安全的总体部署,根据《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