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要给您读政策-1月26日

2024.01.26
读要网

【国家】关于更新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药品信息的通知(2024年1月26日)

2024-01-26 【国家医疗保障局】

为加快推进统一的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形成全国“通用语言”,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19〕39号)有关要求,我局对2024年1月6日-12日药品维护信息进行了审核,完成了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药品信息的更新,现予以公布。具体公布信息见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窗口,网址https://code.nhsa.gov.cn。

【国家】关于6款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使用的通知-国卫明电〔2024〕3号

2024-01-26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科研攻关组疫苗研发专班论证意见,经国家卫生健康委建议,国家药监局组织论证同意,成都威斯克单价(XBB.1.5)重组蛋白疫苗(WSK-V102D)、神州细胞四价(Beta+BA.1+BQ.1.1+XBB.1)重组蛋白疫苗、珠海丽珠二价(武汉早期毒株+XBB.1/BQ.1突变位点)重组蛋白疫苗(BV-01-QX)、军事医学科学院/康希诺吸入用重组单价(XBB.1.5)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云南沃森/复旦大学/上海蓝鹊单价(XBB)mRNA疫苗(RQ3033)、石药巨石生物二价(XBB.1.5+BQ.1)mRNA疫苗(SYS6006.32)已获准紧急使用。前期推荐接种的成都威斯克重组三价新冠病毒(XBB.1.5+BA.5+Delta变异株)三聚体蛋白疫苗对当前流行的EG.5等变异株依然有效。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通报生育友好主题优秀短视频征集活动结果的函-国卫办人口函〔2024〕16号

2024-01-25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引导年轻人树立积极健康的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营造生育友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2023年8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了生育友好主题优秀短视频征集活动。

【国家】关于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拟表彰对象的复审公示

2024-01-25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做好新时代人口均衡发展和生育支持工作,经全国评比表彰办批准,国家卫生健康委面向全国所有县(市、区),以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为对象,坚持严格标准、好中选优、示范引领,对2021年以来的生育友好工作情况进行评选表彰,表彰总数不超过100个。前期,国家卫生健康委对各省报送的名单进行了初审和公示,并按照有关程序进行了复审,现拟对下列单位进行公示。

【国家】2024年全国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2024-01-25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1月24日,2024年全国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于学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工作分管负责同志和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共130余人参加会议。

国家药监局关于注销药物混合注射器具包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公告(2024年第7号)

2024-01-26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根据企业申请,现注销美德斯公司以下1个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国家】赵军宁赴北京、天津调研中药生产监管工作

2024-01-26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日,国家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军宁带队赴北京、天津调研中药生产监管工作,深入中药生产企业了解中药生产质量管理的现状及问题,听取北京、天津市药监局工作情况汇报,与张伯礼院士等专家就强化中药监管进行座谈交流,了解业界推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进展情况。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关于发布《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填报指南》的通告(2024年第1号)

2024-01-26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管理,规范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的撰写工作,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组织制定了《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填报指南》(见附件),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现予发布。

国家药监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2024-01-25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1月24日,国家药监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总结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分析党员干部队伍状况,部署2024年工作任务。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市场监管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总局党组成员杨逸铮传达李希同志所作工作报告精神,开展警示教育,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建议。市场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国家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利总结2023年国家药监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成效,对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部署。国家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景和、赵军宁、黄果、雷平,局药品安全总监,驻总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国家】关于更新医保体外诊断试剂分类与代码数据库的通知(2024-01-25)

2024-01-25 【国家医疗保障局】

为加快推进统一的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形成全国“通用语言”,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19〕39号)有关要求,我局对2023年12月31日前体外诊断试剂维护信息进行了审核,完成了医保体外诊断试剂分类与代码数据库信息的更新,现予以公布。

【国家】2024卷《中国中医药年鉴(行政卷)》编委会会议在京召开

2024-01-25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1月22日,2024卷《中国中医药年鉴(行政卷)》(以下简称“中医药年鉴”)编委会会议在京召开。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余艳红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王志勇、闫树江、秦怀金、黄璐琦出席会议。

《天津市家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公开征求意见

2024-01-26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为明确消费者、家庭服务机构以及家庭服务员之间的权利义务,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天津市商务局共同制定《天津市家庭服务合同(征求意见稿)》,现通过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官网公开征集社会各界意见。

关于发布《2023年度上海市智能机器人标杆企业与应用场景推荐目录》的通知

2024-01-26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七部委《关于印发“机器人+”应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上海市促进智能机器人产业高质量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等文件精神,为强化智能机器人终端带动、赋能百业的应用优势,按照《关于征集2023年度上海市智能机器人标杆企业与应用场景推荐目录的通知》要求,经广泛征集、各区推荐、评审择优、入围公示,形成《2023年度上海市智能机器人标杆企业与应用场景推荐目录》入选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发布。

关于印发《上海市儿童友好医院建设指引(试行)》的通知-沪卫妇幼〔2024〕4号

2024-01-26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落实《关于印发<上海市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沪发改人口〔2023〕11号)工作要求,推进本市儿童友好医院建设,我委组织制定了《上海市儿童友好医院建设指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医疗器械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报告督报工作的通知-沪药监械管〔2024〕26号

2024-01-26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进口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于每年3月31日前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上一年度自查报告。为确保全市医疗器械年度自查工作顺利完成,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上海】关于公布新增贝伐珠单抗等药品纳入本市医保支付后参保人员个人定额自负标准的通知-沪医保中心〔2024〕4号

2024-01-26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的通知》(沪医保医管发〔2023〕40号)和《关于落实人社部谈判药品仿制药纳入〈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医〔2018〕90号)等文件规定,经市医疗保障局审定,现公布新增贝伐珠单抗等药品纳入本市医保支付后参保人员个人定额自负标准(见附件)。

【广东】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依法取消有关企业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的公告(2023年第19批)-深市监公告〔2024〕4号

2024-01-26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深圳市天材地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440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名单见附件)不具备原经营条件且无法取得联系,无法保证产品安全、有效。我局于2023年12月13日在局政务网站公示拟取消其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现公示期届满,企业未主动与我局联系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法取消上述企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

【湖南】关于做好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接续第二年采购协议续签工作的通知-湘医保招采函〔2024〕6号

2024-01-26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按照《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文件(GH-HD2022-2)》相关要求,现将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接续第二年采购协议续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湖南】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便利化办理医保业务的通知

2024-01-26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新版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已正式启用,为进一步加强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医疗保障领域便利化应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贴敷类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模板)》的通知

2024-01-26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推进落实《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工作的意见》等三个文件的实施方案》 ( 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省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定了《贴敷类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 (模板)》 (以下简称自查报告)。相关企业根据《实施方案》内容按《自查报告》组织自查,完成自查自纠后按模板填写并提交《自查报告》,省局依据自查报告开展相关检查和审评审批工作。省局在各项检查中对照企业提交自查报告进行检查,对自查不实、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严肃查处。

【吉林】关于白山市专项调整20项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白山医保发〔2024〕3号

2024-01-25 【白山市人民政府】

依据《关于吉林省专项调整20项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吉医保联〔2023〕48号)相关要求,白山市医疗保障局专项调整了20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吉林白山】关于整合规范及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白山医保发〔2024〕4号

2024-01-25 【白山市人民政府】

依据《关于整合规范及调整部分吉林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吉医保联〔2023〕47号)文件要求,白山市医疗保障局整合规范及调整了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的通知-苏药监规〔2023〕4号

2024-01-26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已经省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省药监局关于公开征求《江西省放射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实施细则》的意见和建议

2024-01-26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放射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保障放射性药品的安全、有效、可及,省药监局制定《江西省放射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将此细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辽宁】关于执行医用弹性绷带等66个耗材主动降价结果的通知

2024-01-26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威海海格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企业投标的66个耗材产品在辽宁省主动降价的申请,按照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全省统一采购清单和价格有关工作的通知》,同意上述产品挂网采购价格进行调整(详见附件),全省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于1月31日起执行新的挂网采购价格。降价产品设置采购过渡期,时间为1周。

【辽宁】关于公布仿制药品(2023年度第四批)审核结果和价格确认的通知

2024-01-26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辽药采领办〔2021〕32号,以下简称《通知》),中心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第四批仿制药品(通过国家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品、国家谈判药品的仿制药)挂网采购工作。经资质审核、审核结果和价格信息公示、申诉问题处理等,现将本次仿制药品审核结果予以公布(附件1),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辽宁】关于执行三七伤药片等34个药品主动降价结果的通知

2024-01-26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上海宝龙安庆药业有限公司等企业投标的34个药品产品在辽宁省主动降价的申请,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同意上述产品挂网采购价格进行调整(详见附件),全省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于01月31日起执行新的挂网采购价格。降价产品设置采购过渡期,时间为1周。

【青海】关于部分医用耗材信息变更的通知

2024-01-25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根据《关于开展药械集中采购平台医用耗材迁移数据信息维护的通知》要求,开展已挂网医用耗材相关数据迁移工作,部分医用耗材注册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企业、挂网企业等信息发生变更,对变更信息进行公示,现予以变更。

【山东】关于公布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部分中选药品增加包装的通知

2024-01-26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公示,现增加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部分中选药品包装,详见附件。

【山东】青岛市医疗保障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有关政策的通知-青医保发〔2023〕27号

2024-01-25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

为优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参保职工门诊医疗费保障水平,切实减轻日常医药费负担,根据山东省医保局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有关政策的通知》(鲁医保发〔2023〕47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优化完善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规则和经营范围表述有关事宜的通告〔2024〕8号

2024-01-26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许可证编号编码规则。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格式为“晋+两位分类代码+四位地区代码+五位顺序号”。编码规则按照《办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执行。许可证编号地区代码前三位能确定为单个设区的市的,第四位调整码编制为0;如出现多个设区的市共用情形,第四位调整码从a开始,依次进行编制。许可证编号顺序号应当在确定省份简称、分类代码、地区代码后,分别从00001开始编制。

【四川】德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征求“中医熏洗”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试行价格意见的公告

2024-01-25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按照《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四川省2023年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川医保规〔2023〕7号)文件精神,我局对新增“中医熏洗”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开展了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履行相关程序后制定了“中医熏洗”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试行价格,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四川】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中医熏洗”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遂医保函〔2024〕2号

2024-01-26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 号)和《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四川省2023年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川医保规〔2023〕7号)要求,市医保局按程序对“中医熏洗”和“中医熏洗(0-6周岁儿童加收)”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了价格定价。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浙江省万名基层医生进修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浙卫发〔2024〕1号

2024-01-26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现将《浙江省万名基层医生进修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舟山】医疗服务项目目录(2月启用)

2024-01-25 【舟山市医疗保障局】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公布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门诊保障用药名单的通知-渝医保办〔2024〕10号

2024-01-26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以下简称国谈药品)落地工作,提高参保人员用药保障水平,根据《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的通知》(医保发〔2023〕30号)、《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门诊用药保障工作的通知》(渝医保发〔2021〕1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重庆市医疗保险国谈药品门诊保障用药名单予以公布,并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