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要给您读政策-4月25日

2024.04.25
读要网

【国家】国家卫生健康委就“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护佑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举行发布会

2024-04-25 【中国网】

国家卫生健康委定于4月25日(周四)15:00,在国家卫生健康委2号楼新闻发布厅(西城区北礼士路甲38号)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护佑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有关情况,并回答媒体提问。中国网现场直播,敬请关注!

【国家】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医用辐射场所辐射监测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4〕12号

2024-04-25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保护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健康,促进放射诊疗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对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医用辐射场所辐射监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

2024-04-25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已于2024年2月2日经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工作自2024年5月1日起由国家卫生健康委承担,原有申报流程及平台(https://apply.hgrg.net)不变。

【国家】国家药监局公布6起医疗器械违法案件典型案例信息

2024-04-25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医疗器械安全巩固提升工作,持续加强医疗器械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医疗器械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了一批重大案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用械安全。现将6起医疗器械违法案件典型案例信息公布如下。

【国家】李利在上海调研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和药品监管工作

2024-04-25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4月23日至24日,国家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利在上海市有关医药企业考察调研,并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意见建议。

【国家】关于2024年5-6月医疗器械注册受理前技术问题咨询工作安排的公告(第342号)

2024-04-24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做好行政受理服务大厅医疗器械注册受理前的相关技术问题咨询工作,方便行政相对人安排咨询时间,保证咨询工作质量,现将2024年5-6月咨询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国家】创新服务模式搭建政企沟通桥梁

2024-04-25 【国家医疗保障局】

为更好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医药采购的服务效能,畅通政企沟通渠道,从今年2月29日开始,山东省医保局价采处与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药械交易部联手打造“有温度的服务”模式,以药械采购工作政策制定与业务经办两个部门联手的方式,每周定期开展“联合公开接待日”活动,统一解答问题,宣传集采政策,发布重点工作,搭建沟通桥梁。目前,“联合公开接待日”活动共开展了5期,每次3小时,参与的省内外药品和医用耗材生产企业以及省内流通企业共100余家,咨询问题涵盖药品及医用耗材新产品挂网、接续带量采购、信用评级、平台建设、药品价格治理、医保代码信息变更、协议签订等一系列内容。

【国家】关于更新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药品信息的通知-2024年4月24日

2024-04-24 【国家医疗保障局】

为加快推进统一的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形成全国“通用语言”,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19〕39号)有关要求,我局对2024年4月6日-12日药品维护信息进行了审核,完成了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药品信息的更新,现予以公布。具体公布信息见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窗口,网址https://code.nhsa.gov.cn。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24〕7号

2024-04-24 【天津市人民政府】

现将《天津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上海】关于开展生物医药人体临床试验 责任保险、生物医药产品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沪科合〔2024〕4号

2024-04-25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为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上海市加快打造全球生物医药研发经济和产业化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沪府办规〔2022〕13号)、《上海市进一步完善多元支付机制支持创新药械发展的若干措施》(沪医保发〔2023〕2号)的要求,加快打造全球生物医药研发经济和产业化高地,培育发展新动能,拟建立本市生物医药人体临床试验责任保险、生物医药产品责任保险补偿机制,对符合条件的药物、医疗器械和医疗技术临床试验及产品实施保费补贴,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上海】关于做好本市2024年中国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工作的通知-沪卫中发〔2024〕11号

2024-04-25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有关精神,进一步研究掌握中国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变化趋势,近期,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共同组织开展2024年中国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工作。为做好本市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工作,请按照《中国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制度》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上海】关于四同药品定额自负价格调整的通知-沪药事药品〔2024〕23号

2024-04-25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的通知》(医保办函〔2023〕104号)有关要求,平稳推进挂网药品价格专项治理工作,本市对通用名、厂牌、剂型、规格均相同的药品(简称四同药品)价格进行协同调整至不高于国家监测价。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制度修改意见的通知

2024-04-25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的通知》(国药监法〔2024〕11号),对药品监管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进行了全面规范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进一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的通知

2024-04-25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有序推进我委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现就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平竞争委员会办公室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反垄断“三书一函”制度的通知

2024-04-25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强化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决策部署,增强反垄断监管的有效性和规范性,及时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和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推动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平竞争条例》和《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办公室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建立反垄断“三书一函”制度的通知》(双反办发〔2023〕1号)等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现就我省建立健全反垄断“三书一函”即《提醒敦促函》《约谈通知书》《立案调查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营主体)/行政建议书(行政机关)》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4-04-25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规范黑龙江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保障和监督药品行政处罚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黑龙江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局修订了《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征求意见稿)》。为强化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5月26日前,将有关意见反馈至电子邮箱hljsyjjzcfgc@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意见反馈。感谢对我省药品监管工作的支持。

关于开展遴选吉林省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中心工作单位/机构的通知

2024-04-25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药品使用监测和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卫药政函〔2019〕80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规范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药政发〔2021〕16号)具体要求,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成立了吉林省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中心,承担吉林省药品临床综合评价相关业务工作,具体职责及要求见附件1。

【吉林】关于印发《全省医疗保障部门惠民助企十五项措施》的通知

2024-04-25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医保发〔2024〕2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24年营商环境优化重点行动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24〕2号)和全年重点工作任务的目标要求,让医疗保障政策服务更多更好更公平惠及广大参保群众、企业和定点机构,制定了《全省医疗保障部门惠民助企十五项措施》。

【江苏】关于开展省级储备药品采购工作的通知-苏易药发〔2024〕126号

2024-04-25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江苏省卫生健康委药政处关于委托开展省级储备药品价格谈判的函》(苏卫药政便函〔2024〕9号)的要求,为做好省级储备药品采购和价格谈判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江苏】关于调整部分药品供应价格的通知-苏易药发〔2024〕125号

2024-04-24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入推进药品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苏医保发〔2021〕64号)的要求和企业申请,对部分药品的供应价格进行了调整,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

2024-04-25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监管,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了《江西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辽宁】关于7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增补挂网准备工作的通知

2024-04-25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省医保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及省际联盟人工晶体和运动医学等7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准备工作的通知》,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将完成平台及数据的执行前准备工作。现将企业参与增补挂网准备工作中相关问题说明如下:

【内蒙古】关于澄清部分医用耗材产品价格的通知(2024年第二批)-内药采中心字〔2024〕94号

2024-04-25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根据《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2〕246号),我区开展医用耗材挂网工作期间,接到对部分医用耗材产品价格的反映材料,相关企业须对反映事项进行澄清,现通知如下:

【青海】关于调整部分体外诊断试剂价格的通知

2024-04-25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根据企业申请,现对部分体外诊断试剂的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价格从即日起执行。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藏政办发〔2024〕10号

2024-04-25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3〕10号)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新增中药饮片品种备案的公告

2024-04-25 【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按照原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中药饮片生产品种管理的通知》(藏食药监安〔2014〕118号)相关规定,经审核,西藏求本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报备的新增中药饮片品种符合《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相关要求,现予以备案。

【新疆】关于印发自治区危重孕产妇救治体系技术评估方案的通知-新卫妇幼函〔2024〕25号

2024-04-2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重孕产妇救治体系技术评估方案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函〔2023〕481号)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全区危重孕产妇救治体系,强化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能力,持续提升体系运行效能,更好地保障母婴安全,我委组织制定了《自治区危重孕产妇救治体系技术评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4-04-2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各地、州、市医疗保障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