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要给您读政策-9月5日
关于公开征求《阿片类口服固体仿制药防滥用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2-09-05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阿片类药物的滥用已在全球范围内成为日益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采用防滥用技术的阿片类药物可以降低临床滥用风险。为了鼓励申请人开发具有防滥用特性的阿片类口服固体仿制药,也为了统一技术审评尺度,我中心组织起草了《阿片类口服固体仿制药防滥用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国家】关于盐酸氮芥国家药品标准草案的公示
2022-09-05 【国家药典委员会】我委拟修订盐酸氮芥国家药品标准,标准编号:《中国药典》2020年版二部。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修订的盐酸氮芥国家药品标准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
【国家】关于盐酸多沙普仑国家药品标准草案的公示
2022-09-05 【国家药典委员会】我委拟修订盐酸多沙普仑国家药品标准,标准编号:《中国药典》2020年版二部。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修订的盐酸多沙普仑国家药品标准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
【国家】关于盐酸赛洛唑啉国家药品标准草案的公示
2022-09-05 【国家药典委员会】我委拟修订盐酸赛洛唑啉国家药品标准,标准编号:《中国药典》2020年版二部。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修订的盐酸赛洛唑啉国家药品标准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
【国家】关于托吡卡胺国家药品标准草案的公示
2022-09-05 【国家药典委员会】我委拟修订托吡卡胺国家药品标准,标准编号:《中国药典》2020年版二部。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修订的托吡卡胺药典标准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
【国家】关于盐酸环丙沙星国家药品标准草案的公示
2022-09-05 【国家药典委员会】我委拟修订盐酸环丙沙星国家药品标准,标准编号:《中国药典》2020年版二部。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修订的盐酸环丙沙星国家药品标准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
【国家】关于盐酸特比萘芬国家药品标准草案的公示
2022-09-05 【国家药典委员会】我委拟修订盐酸特比萘芬国家药品标准,标准编号:《中国药典》2020年版二部。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修订的盐酸特比萘芬国家药品标准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
国家药监局关于启用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电子缴款书的通告(2022年第37号)
2022-09-05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财政部关于稳步推广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工作要求,国家药监局决定启用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电子缴款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施子海副局长赴福建调研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工作
2022-09-04 【国家医疗保障局】2022年8月29日-9月1日,国家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施子海一行赴福建省调研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期间,调研组认真听取了省市县医保部门工作汇报,实地考察了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深入调研了解福建医保信息平台运行及数据应用情况。施子海强调,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建设成果来之不易,管理好、应用好平台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战略任务。各地医保部门要深化平台全面应用,做好平台运维管理,优化完善平台功能,在统一的前提下更好满足市县业务需求,充分发挥平台对医保工作的支撑和引领作用。要统筹数据安全与共享,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稳慎有序推进数据共享。要对标对表抓好问题整改,高标准高质量通过平台国家验收。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
2022-09-05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为落实2022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2〕21号)部署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天津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津医保规〔2022〕1号
2022-09-05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为规范本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定管理,确保失能评定结果客观科学,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37号)和我市长期护理保险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上海】关于长三角(沪浙皖)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本市中选药品信息变更的通知
2022-09-05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长三角(沪浙皖)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本市中选药品盐酸舍曲林片其生产企业申请变更规格包装,经审核,现同意对本市中选的相关药品信息予以变更,中选价不变,具体名单及启用日期见附件。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关于公布《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关于实施医用耗材挂网采购的公告》的通告
2022-09-05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为做好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医用耗材采购工作,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医保规〔2020〕2号)要求,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制定了《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关于实施医用耗材挂网采购的公告》,现予以公布。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规范医疗机构审批登记管理等工作的通知-湘卫医发〔2022〕15号
2022-09-05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将全省医疗机构(不含中医类医疗机构,下同)审批登记权限进一步明确如下: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的通知-湘卫医发〔2022〕9号
2022-09-05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以下简称麻精药品)管理,提升麻精药品临床合理应用水平,严防麻精药品流入非法渠道。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20〕13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期处方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21〕17号)等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医疗机构麻精药品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布药品阳光采购挂网产品的通知
2022-09-05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入推进药品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苏医保发〔2021〕64号)、《关于公布药品阳光挂网品种的函》(苏价采中心药函[2022]41号)的要求,已按规定程序对阳光采购挂网药品进行了公示,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产品委托灭菌监督管理的通知-赣药监械监〔2022〕42号
2022-09-05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器械产品委托灭菌的监管,规范医疗器械委托灭菌行为,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供应商审核指南》等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江西】关于公布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第二批、第四批)协议期满后江西省接续采购品种目录相关信息的通知
2022-09-05 【江西省医药价格和采购服务中心】根据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江西省接续工作安排,现发布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第二批、第四批)协议期满后江西省接续采购品种目录询竞价分类、上轮全国最高中选价格、基线价格等相关信息。请各相关企业按照相关要求,结合本通知内容,做好网上报名报价工作。
【山东】关于白花蛇舌草等47个山东省中药材标准草案的公示
2022-09-05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山东省中药材标准》《山东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制修订工作安排,我局已组织完成白花蛇舌草等16个山东省中药材标准修订及槐枝等31个新药材标准拟定工作,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制修订的47个中药材标准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请相关单位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来函提交反馈意见,并附实验数据及相关说明。
【山东潍坊】关于印发医疗医保便民30条2022的通知
2022-09-05 【潍坊市医保局】为不断改进医疗、医保便民惠民服务,进一步提升群众看病就医满意度,在2021年《医疗便民30条》的基础上,市卫健委、市医保局修订形成了《医疗医保便民30条(2022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乌海市医疗保障局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乌海市财政局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9-05 【乌海市人民政府】为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调整优化医疗费用结构,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建立以提升医疗技术服务价值为核心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内医保发〔2020〕1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浙江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制度》(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2-09-05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为加强0-6岁儿童卫生保健管理,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儿童健康,根据国家《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江省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2021-2025年)》等,我委会同省教育厅对2012年9月印发的《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进行了修订,起草了《浙江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浙江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制度》(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将修改意见于2022年9月1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