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要给您读政策-10月11日

2022.10.11
读要网

国家药监局关于启用生物制品批签发电子证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验研究立项电子批件的公告(2022年第84号)

2022-10-11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重大决策部署,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提升国家药监局“互联网+药品监管”应用服务水平,为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日起,对签发的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验研究立项批件启用电子证照。实行电子证照后,推送成功即送达,原则上不再发放纸质证照。生物制品批签发电子证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验研究立项电子批件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国家】关于公示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维护信息的通知(2022年9月)

2022-10-11 【国家医疗保障局】

为加快推进统一的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应用,形成全国“通用语言”,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19〕39号)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医保药品信息维护和审核工作,现将2022年9月药品维护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10月11日至10月17日。

颅内动脉瘤手术计划软件获批上市

2022-10-11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经审查,批准了强联智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颅内动脉瘤手术计划软件”创新产品注册申请。该产品利用医学图像处理技术对颅内动脉瘤患者的X射线血管造影三维体层图像进行处理,实现三维血管重建、动脉瘤分割和自动测量及微导管路径和塑形针形状规划,帮助医生进行术前方案规划。与传统神经介入手术方式相比,该产品可以提升微导管一次性到位率,缩短微导管输送时间,降低术中微导管反复推送对血管刺激导致的并发症发生概率,减少医生、患者X射线辐射时间。

中国药品监管科学行动计划第二批重点项目工作汇报会召开

2022-10-11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9月23日和10月10日,国家药监局召开中国药品监管科学行动计划第二批重点项目工作汇报会,分别听取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3个方向各项目的研究进展,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国家药监局局长焦红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药监局副局长徐景和、黄果,药品安全总监李波出席会议。会议由国家药监局副局长赵军宁主持。

【国家】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药品监管科学大会的通知

2022-10-11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本次大会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的指示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围绕《“十四五”国家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规划》,深入分析复杂的国际发展环境以及新冠疫情下的新趋势,准确把握药品监管新任务,探寻监管科学研究的新突破,助推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确定2022年度北京市重大疫情防治重点专科项目的通知

2022-10-11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关于加强首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和《北京市临床重点专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京卫医〔2019〕161号,以下简称《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在医院申报基础上,经综合评估,我委确定32个项目为2022年度北京市重大疫情防治重点专科项目,名单见附件。市级财政资金将于近期下达。请各项目单位按照《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互联网居家护理服务项目目录(2022版)的通知

2022-10-11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80号)要求,结合我市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我委组织专家制定了《北京市互联网居家护理服务项目目录(2022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老年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

2022-10-11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北京市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医养结合服务,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要求和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中医局《关于做好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京卫基层〔2022〕20号),现就做好北京市2022年老年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安徽】关于开展第八批高值医用耗材数据匹配工作的通知

2022-10-11 【安徽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

根据国家医保局《关于贯彻执行15项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的通知》(医保办发〔2020〕51号)及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贯彻执行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皖医保办〔2021〕1号)文件要求,中心拟对国家局耗材编码库不再使用的医保耗材分类编码、有限价但未赋码、第七批数据匹配后的申投诉产品、新取得或需要变更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的相关产品基础信息进行匹配,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福建】福州市医疗保障局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工作的通知-榕医保文〔2022〕48号

2022-10-11 【福州市医疗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福建省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闽医保(2022)2号)的文件精神,根据《福州市医疗保障局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州市DRG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医保文(2022)9号)的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加强医疗机构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有效降低医疗成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经研究决定,现就开展福州市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广东省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示范单位名单的通告

2022-10-11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开展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实施工作,唯一标识在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全链条各环节成功得到示范应用,有力助推了医疗器械从源头生产到临床使用全链条联动。为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唯一标识示范推广工作要求,省药品监管局组织医药、卫生、医保领域专家开展了唯一标识示范单位遴选工作,坚持先进性、示范性,综合考虑地域、环节、实施品种、单位规模、技术先进程度等遴选出首批18家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示范单位(见附件)。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加快推进数字疗法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琼府办〔2022〕46号

2022-10-11 【海南省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关于“海南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优势,集聚创新要素,积极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和数字经济”的讲话精神,抢抓历史机遇,通过2—3年的努力将海南建设成为全球数字疗法创新岛、创新资源集聚区和产业高地,将数字疗法打造成海南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推动海南卫生健康跨越式发展和“十四五”期间人均预期寿命提高两岁目标的实现,特制定以下措施:详见正文。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2-10-11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要求,以及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实际情况,需要对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行修改完善。为此海南省医疗保障局起草了《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省人民政府规章的决定

2022-10-11 【湖南省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行政法规和规章中不合理罚款规定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21〕5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21〕39号)等有关部署,省人民政府组织对129件现行有效省人民政府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废止下列省人民政府规章:

2021年度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第5批-CT)国际招标公告(1)

2022-10-11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于2022-10-10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公告。本次招标采用传统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条件:项目概况:2021年度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第5批-CT);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征求《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与药物(含疫苗)临床试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

2022-10-11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药物非临床研究和药物(含疫苗)临床试验行为,加强我省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7〕214号)、《国家药监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发布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规定的公告》(2019年第101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局起草了《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与药物(含疫苗)临床试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关于印发《辽宁省中药配方颗粒阳光挂网采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10-11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按照辽宁省《关于印发〈辽宁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为引导产业健康发展,更好满足临床需求,规范中药配方颗粒医保管理行为,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辽宁省中药配方颗粒阳光挂网采购工作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各相关方遵照执行。

关于印发辽宁省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卫办发〔2022〕144号

2022-10-11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行业作风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升廉洁从业水平,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省卫生健康委制定了《辽宁省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关于公示口腔种植体系统产品基础信息 (第二批)的通知-川药招〔2022〕260号

2022-10-11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按照《关于口腔种植体系统集中带量采购产品新增及系统组合工作延期的补充公告》(以下简称《补充公告》)相关要求,现对企业在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上“口腔耗材带量专区”维护的口腔种植体系统产品基础信息进行公示,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四川】关于公示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企业间关系 (第二批)的通知-川药招〔2022〕259号

2022-10-11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按照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办公室《关于口腔种植体系统集中带量采购产品新增及系统组合工作延期的补充公告》的要求,现对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企业间关系(第二批)进行公示,包括同一实际控制人、存在控股关系、委托申报等情况。

关于天津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网上采购药品信息公示的通知

2022-10-11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按照天津市落实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全面推进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药品网上采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药集采发〔2022〕1号)要求,根据工作安排,我中心对药品信息公示期间企业提出的异议进行了复核,现再次进行药品信息公示。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3年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的通知-浙卫发〔2022〕28号

2022-10-11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专家评审、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公示等程序,2023年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已确定。现下达给你们,项目执行期限统一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加强防止疟疾输入再传播工作的通知-浙卫办疾控发函〔2022〕14号

2022-10-11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3月、5月我省相继报告了2例输入性间日疟病例,2例均有云南中缅边境工作史,经认定为跨境蚊传病例;8月以来,我省在非洲集中回国返浙人员中检出多例输入性恶性疟病例。为持续巩固消除疟疾成果,防止疟疾输入再传播,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止疟疾输入再传播工作的通知》(国疾控综卫免发〔2022〕8号),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度省级县域龙头学科的通知-浙卫办〔2022〕27号

2022-10-11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落实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战略部署,按照建设高水平县级医院工作要求,根据《浙江省医学龙头学科建设管理办法(暂行)》(浙卫发〔2009〕233号)、《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山区海岛县医学龙头学科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规定,经申报、评审、公示等程序,确定2023年度省级县域龙头学科共9个,现予以公布,学科建设周期统一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推广“浙里护理”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办〔2022〕30号

2022-10-11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委关于数字化改革“一地创新、全省共享”决策部署,根据《浙江省数字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省“一地创新、全省共享”一本账S0的通知》(浙数改发〔2022〕3号)有关要求,深入推广宁波市优享医护应用工作经验,迭代升级“健康大脑+”体系“浙里护理”应用,以点带面推动建立健全“浙里护理”应用全省共享机制,制定本方案。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卫发〔2022〕44号

2022-10-11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制度,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发〔2021〕43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国卫办政务发〔2022〕1号)规定,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制定了《重庆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实施细则》,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