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度省级县域龙头学科的通知-浙卫办〔2022〕27号

2022.10.11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温州市、金华市、舟山市、丽水市卫生健康委:

为落实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战略部署,按照建设高水平县级医院工作要求,根据《浙江省医学龙头学科建设管理办法(暂行)》(浙卫发〔2009〕233号)、《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山区海岛县医学龙头学科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规定,经申报、评审、公示等程序,确定2023年度省级县域龙头学科共9个,现予以公布,学科建设周期统一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省级县域龙头学科建设是支撑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区域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全面提升的重要抓手。请各承担单位及主管部门切实加强对学科建设的领导,强化过程管理、绩效考核和诚信监督,及时总结建设经验,发挥好学科的引领示范作用。各重点学科要进一步凝练主攻方向,明确建设目标,完善建设方案,确保按要求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学科管理办法,于10月21日前做好后续任务书签订工作,落实经费与政策保障,确保学科建设顺利进行。

附件:1.2023年度浙江省省级县域龙头学科名单.docx

2.2023年度浙江省省级县域龙头学科任务书.docx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2年9月2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