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要给您读政策-1月6日
关于公开征求《重组胶原蛋白创面敷料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3-01-06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项目计划的有关要求,我中心组织编制了《重组胶原蛋白创面敷料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即日起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填写意见反馈表(附件2),并于2023年2月10日前反馈至相应的联系人(附件3)。
【国家】关于印发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 —— 重大错报风险的识别和评估》等准则的通知-财会〔2022〕36号
2023-01-06 【财政部】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中“持续提升审计质量”和“完善审计准则体系”的要求,规范和指导注册会计师开展实务工作,保持我国审计准则与国际准则的持续动态趋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修订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重大错报风险的识别和评估》、《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1号——会计估计和相关披露的审计》等两项审计准则,并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等23项准则进行了一致性修订,现予批准印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详见正文。
【国家】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的通知-国卫办医急函〔2023〕4号
2023-01-06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以来,新型冠状病毒奥密克戎(Omicron)变异株逐渐成为绝对优势流行株,其传播力和免疫逃逸能力显著增强,但致病力明显减弱。为进一步科学、规范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工作,我们组织专家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形成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国家药监局关于注销软性亲水接触镜等3个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公告(2023年第1号)
2023-01-06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一、大晶眼健康科技(浙江)有限公司的1个产品:软性亲水接触镜,注册证号:国械注准20173160785。
【国家】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2023-01-06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1月5日,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总结2022年和过去五年工作,研究部署2023年和今后一段时期药品监管现代化建设重点任务,动员全系统干部职工以饱满精神和昂扬斗志,奋力谱写药品监管事业改革发展新篇章。会议对2023年药品监管工作作出部署。一是守正固本,坚决守住药品安全底线。服务保障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加强防疫药械质量监管,支持防疫重点药械保产保供,持续做好应急审评审批工作;以长效化机制推进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常态化开展,有效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完善疫苗管理体制,保障疫苗质量和供应;强化重点品种质量安全监管,坚持对产品质量问题“零容忍”,持续加强网络销售监管;全面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化解,统筹运用各类手段强化安全监管,完善药物警戒和应急管理体系。二是改革创新,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营造雨林型医药创新生态,加快新药好药上市,促进高端创新医疗器械研发上市,释放化妆品审评审批改革红利,激发区域医药创新活力;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健全中药监管制度体系,完善中药审评审批机制,加强传统药国际交流合作;持续释放“放管服”改革红利,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拓展涉企电子证照推广应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三是立足长远,全面提升药品监管能力。健全完善药品监管质量管理体系、法规制度体系、标准体系和科技支撑体系,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大力发展智慧监管和监管科学,推进更高水平开放和更高质量国际合作,加快推进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
【国家】关于公开征求ICH《M11:临床电子结构化协调方案(CeSHarP)》指导原则草案意见的通知
2023-01-06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ICH《M11:临床电子结构化协调方案(CeSHarP)》指导原则现进入第3阶段区域公开征求意见阶段。按照ICH相关章程要求,ICH的监管机构成员需收集本地区关于第2b阶段指导原则草案的意见并反馈ICH。
【国家】关于公开征求ICH《E19:在特定的上市前后期或上市后临床试验中选择性收集安全性数据》实施建议和中文版的通知
2023-01-06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为推动新修订的ICH指导原则在国内的平稳落地实施,我中心拟定了《E19:在特定的上市前后期或上市后临床试验中选择性收集安全性数据》实施建议,同时组织翻译中文版。现对E19实施建议和中文版公开征求意见,为期1个月。
质子治疗系统概述及临床评价展望
2023-01-06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质子治疗(Proton Therapy)是一种针对多类型癌症的高效、精确的放射治疗方法。在质子治疗中,医用质子加速器产生的高能质子束进入人体后,大部分能量沉积在射程末端,形成尖锐的峰状剂量分布,称为布拉格峰(Bragg Peak)。通过调节质子束能量来展宽布拉格峰或精确控制质子束扫描位置、深度和强度,可以使布拉格峰在指定位置准确覆盖整个肿瘤靶区,并将绝大部分能量释放到癌变区域。因此,质子治疗可以精准杀伤肿瘤而最大程度保护周边的健康组织,比如当肿瘤直接与重要器官或结构如脊髓、视神经、心脏、直肠等相邻时,质子治疗依然能在有效治疗肿瘤的同时保护这些重要器官或结构的功能,这在常规放射治疗中是很难达到的。
多部门加大联合惩处力度 形成强监管震慑力 综合施治遏制商业贿赂
2023-01-06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一批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涉及医疗卫生、旅游、餐饮、保险等多个行业。商业贿赂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中的“毒瘤”,不仅破坏公平竞争环境、阻碍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还侵害国家和人民利益。“此次择取典型案例予以公布的几个行业,既是与百姓民生息息相关的重点领域,也是商业贿赂问题较为集中、多发的领域。”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同志告诉记者。
北京市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
2023-01-06 【北京市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根据《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治工作总方案》,结合北京市学校疫情防控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北京市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
2023-01-06 【北京市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根据《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治工作总方案》要求,结合北京市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北京市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
2023-01-06 【北京市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要求,根据《加强当前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治工作总方案》,结合我市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点人群社区健康服务工作方案
2023-01-06 【北京市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要求,根据《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治工作总方案》,结合重点人群社区健康管理服务实际,制定本方案。
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监测预警工作方案
2023-01-06 【北京市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疫情监测方案》《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治工作总方案》,结合首都疫情防控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治工作总方案
2023-01-06 【北京市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要求,结合北京市疫情防控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关于调整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医保中心发〔2022〕57号
2023-01-06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符合办理本市门诊特殊病备案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从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或A类、专科、中医、社区定点医疗机构中,选定2家医疗机构作为本人门诊特殊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特殊病治疗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报告
2023-01-06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之年。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市委市政府和国家医保局坚强领导下,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始终站稳群众立场,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总基调,牢牢把握推动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主题,统筹疫情防控和医保发展,完善制度体系,持续深化改革,狠抓管理服务,加强基金监管,奋力创造新时代医疗保障新业绩。总体看,全年承担的各项绩效任务均顺利完成年度任务目标。
【上海】关于公布部分协议期内国家谈判药品信息变更的通知-沪药事药品〔2023〕3号
2023-01-06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为推进协议期内国家谈判药品落地工作,鉴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生产企业的药品信息进行了变更,经审核,现同意对涉及的相关药品信息予以变更,具体名单见附件。
关于对《安徽省临床检验试剂集中带量采购文件》部分内容补充公告的通知- 药采〔2023〕3号
2023-01-06 【安徽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现对2022年12月12日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发布的《安徽省临床检验试剂集中带量采购文件(编号:AHYYCG-2022-03)》(以下简称《采购文件》)中第二部分有关内容进行完善,有关内容如下: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门诊救治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皖医保发〔2022〕7 号
2023-01-06 【安庆市医疗保障局】为贯彻落实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力以赴保健康、防重症,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面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以下简称 “新冠感染”)的门诊救治保障工作,现就有关事
【安徽】关于调整我市医疗保险DIP支付方式改革有关政策的通知-宜医保秘〔2022〕70号
2023-01-06 【安庆市医疗保障局】为继续深化我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工作,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促进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对部分 DIP 支付方式改革政策进行调整,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四川】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征求巴中市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意见的公告2023.1.6
2023-01-06 【巴中市医疗保障局】为促进医疗创新技术及时进入临床应用,满足人民群众就医新需求,我局根据有关医疗机构申请,依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改委令第7号)相关规定,拟定了50项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并已报省医疗保障局审校同意,现向社会子以公示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医疗保障药械货款统一结算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医保〔2022〕125号
2023-01-06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精神,有序推进我省药械货款统一结算工作,现编制印发《福建省医疗保障药械货款统一结算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请遵照执行。
关于印发健康甘肃行动中医药健康促进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健推委办发〔2023〕1号
2023-01-06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健康中国行动中医药健康促进专项活动的通知》(国健推委办发〔2022〕5号)要求,为在健康甘肃行动中积极发挥中医药特色作用,健康甘肃行动推进办、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决定开展健康甘肃行动中医药健康促进专项活动。现将《健康甘肃行动中医药健康促进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将部分新冠感染预防与治疗药品临时纳入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
2023-01-06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经国家医疗保障局同意,决定将部分新冠感染预防与治疗药品临时纳入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指南(试行)》及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鄂药监发〔2022〕26号
2023-01-06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湖北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指南(试行)》和《湖北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湖北省疫苗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湖北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湖北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已经省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有关问题,请及时向省局政策法规处反映。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关于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创新驱动开放发展的若干措施》意见建议的通知
2023-01-06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推动生命健康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更高水平促进全省生物医药产业创新驱动开放发展。我局起草了《关于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创新驱动开放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请各单位于1月13日(周五)17:30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注册管理处。
【湖南】关于做好新冠病毒感染中医药防治方药应急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湘中医药函〔2022〕100号
2023-01-06 【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为进一步做好新冠病毒感染中医药防治方药应急保障工作,现对《关于做好新冠肺炎中医药防治方药应急保障工作的通知》(湘中医药函〔2022〕97号)补充通知如下: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应急备案申请单位应为省内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不包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门诊部、诊所等。
【浙江】湖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居家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湖医保发〔2023〕1号
2023-01-06 【湖州市医疗保障局】为进一步满足老年人等对家庭病床、上门医疗服务等居家医疗服务的需求,推动医疗保障向居家延伸,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35号)和《浙江省医疗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居家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浙医保发〔2022〕45号)精神,完善居家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通知
2023-01-06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了规范我省药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化妆品生产企业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强化信用监管,扩大社会监督,促进诚信自律,我局起草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现公开征求修改意见。
【辽宁】关于开展2022年12月份药品价格和供应异常药品调查的通知-辽医保中心发(2023)1号
2023-01-06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依据辽宁省医药价格和药品供应保障信息监测直报系统数据及监测点上报信息,2022年12月1日一12月31日,全省医疗机构及监测点上报药品价格和供应异常信息25条。通过甄别、核实,有4个药品需要进-一步调查(详见附件1。
【内蒙古】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印发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评估指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2023-01-06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为进一步完善我区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我局起草了《关于印发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评估指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1月21日前提出意见和建议。
【宁夏】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开展广东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备选药品待分配量确定工作的通知
2023-01-06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近日,我区参加广东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涉及的《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GDYJYPDL202201)》(以下简称“双氯芬酸集采”)、《广东联盟清开灵等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文件(GDYJYPDL202103)》(以下简称“中成药集采”)等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已正式公布。根据工作安排,请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和各市、县(区)医保局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确定本次集采备选产品以及待分配量等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四川】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发布《攀枝花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基准库(2022版)(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2023-01-06 【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为贯彻国家、省关于执行15项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文件精神,确保我市公立医疗机构执行全省统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我局以《四川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基准库(第三版)》(以下简称《省基准库》)为基准,以现行《关于规范调整我市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攀价费〔2007〕146号)和历年来陆续修订、完善出台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文件为基础进行了梳理、规范,形成《攀枝花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基准库(2022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公立医疗机构及相关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并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新冠防控药品拆零销售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 局函〔2023〕6号
2023-01-06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新要求、新举措,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加强新冠防控药品拆零销售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药监综药管函〔2023〕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统筹做好《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中常用药品的质量监管和供应保障,加强药品拆零销售监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山西】关于规范口腔种植体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晋医保函〔2023〕1号
2023-01-06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保障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缺牙修复服务,促进口腔种植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医保局《关于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的通知》(医保发〔2022〕27号)、国家医保局《关于印发<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2〕127号)(以下简称《立项指南》)和国家医保局《关于印发<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调控操作要点>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2〕140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我省口腔种植体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范如下:详见正文。
【助企纾困】关于印发《自治区药监局关于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助企纾困若干措施(第二批)》的通知-药监办〔2022〕71 号
2023-01-0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稳增长各项措施,有效应对疫情给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我局制定了《自治区药监局关于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助企纾困若干措施(第二批)》,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用氧监督管理的通知
2023-01-06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用氧是一种按药品管理的特殊产品,其质量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和健康。为进一步保障全省疫情防控用医用氧生产质量安全,提升医用氧生产企业的质量安全意识,现就进一步加强医用氧生产管理的要求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重庆】2022年12月新增挂网药品医保支付标准信息公示
2023-01-06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根据我市药品交易采购挂网和医保支付标准与挂网价格协同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12月新增挂网药品医保支付标准信息进行公示,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