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企纾困】关于印发《自治区药监局关于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助企纾困若干措施(第二批)》的通知-药监办〔2022〕71 号
2023.01.0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各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稳增长各项措施,有效应对疫情给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我局制定了《自治区药监局关于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助企纾困若干措施(第二批)》,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办公室
2022年12月27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药监办[2022]71号(关于印发《自治区药监局关于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助企纾困若干措施(第二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