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关于征集参与《血管内超声诊断设备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等4项指导原则制定工作的相关企业及单位信息的通知
2025.03.17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各有关单位:
按照2025年度指导原则编制计划,我中心现已启动《血管内超声诊断设备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等4项指导原则的制定工作。现征集制定工作参与单位,邀请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境内外生产企业、科研机构、临床机构等积极参与。
请有意向参与制定工作的单位填写参与单位信息征集表(附件),于2025年4月7日前统一以电子版形式报送我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血管内超声诊断设备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联系人:刘枭寅
联系电话:010-86452634
电子邮箱:liuxy1@cmde.org.cn
2.心脏电生理标测设备及附件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联系人:曹越
联系电话:010-86452644
电子邮箱:caoyue@cmde.org.cn
3.心脏脉冲电场消融设备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联系人:孙克英
联系电话:010-86452650
电子邮箱:sunky@cmde.org.cn
4.腹腔内窥镜手术系统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第6部分:模型研究
联系人:曹越
联系电话:010-86452644
电子邮箱:caoyue@cmde.org.cn
附件:参与单位信息征集表(下载)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