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常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泌尿系统透析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医疗保障部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根据湖南省医保局《关于规范整合泌尿系统透析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湘医保发〔2025〕36号)和相关价格治理要求,对我市现行泌尿系统透析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项目规范整合和价格核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规范和价格标准
(一)价格标准及医保支付政策。规范新增的“血液透析费”等18项泌尿系统非手术透析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实行通用型项目管理,根据省价格基准及相关要求制定全市政府指导价。按省基准价上浮5%制定全市一类价格,按省基准价下浮5%制定全市二类价格,按省基准价下浮15%制定全市三类、基层价格,按省基准价下浮10%制定全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价格。根据省医保局制定的全省最高指导价制定“腹膜透析置管费”等3项手术透析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政府指导价。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透析类医疗服务,遵照新的透析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收取费用。公立医疗机构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政府指导价所定价格属于最高限价,医疗机构可自行下浮,下浮不限,具体价格项目详见《常德市泌尿系统透析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附件1)。非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市场调节价,医保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医保协议约定其收付费标准。
(二)废止项目。废止已整合的“血液透析”“腹膜透析置管术”等14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附件2)。
(三)医保支付政策。全市按明确的医保支付政策执行(附件1)。
二、加强项目收费综合管理
落实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要求,将我市血液透析、血液滤过、血液透析滤过、血液透析灌等四类项目价格调控在湖南省医保局治理目标范围内,整合后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为全市各级公立医院最高政府指导价。“血液透析费”“血液滤过费”“血液透析滤过费”“血液透析灌流费”项目中的“监测”指:血温、血压、在线清除率、血容量监测,医院未完成全部四项监测事项的,需按实际每少一项监测减收5元。我市“血液透析费”项目单次服务与耗材总费用一类价格不超过407元,二类价格不超过374元,三类价格、基层价格不超过341元,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价格不超过357元。
三、有关要求
(一)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整合后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严格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和临床诊疗规范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严格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认真做好泌尿系统透析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示和政策解读,落实好住院费用清单、明码标价等相关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本通知自2025年8月1日起执行,原政策文件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向市医保局反馈。如遇国家或省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常德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