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妇幼函〔2020〕576号
2020.11.09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闽卫妇幼函〔2020〕576号
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妇幼保健院:
为加强我省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促进妇幼保健机构高质量发展,提高妇幼健康服务效率和质量,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20〕7号)要求,省卫健委制定《福建省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