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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开征求《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实 施细则(试行)》修改意见的通告

2022.11.25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1号)精神,我委于2019年6月28日印发《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对规范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现组织对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并公开征求意见,请各单位和各界人士提出修改意见(单位的请加盖公章、个人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于2022年11月29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委。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联系人:姚瑞洁,联系电话:020-83836457,传真020-83805506;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17号,邮编:510060。

  附件: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