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成立“大数据治理与应用年” 专项工作组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海南医学院各附属医院,委直属各单位,省属各医疗机构,各民营医疗机构,委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专题会议(〔2023〕18号)和2023年全省卫生健康行业“大数据治理与应用年”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三医联动一张网”应用推广工作,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和健康医疗大数据对卫生健康工作的支撑作用,促进全省卫生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我委决定成立“大数据治理与应用年”专项工作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工作组成员
组 长:李文秀 副主任
副组长:齐虹霞 人事处处长
肖大华 规划信息处处长
高新谱 医政医管局局长
李 泽 体制改革处处长
李维华 基层卫生处处长
胡玉蕾 综合监督处处长
廖敬乐 疾病预防控制处处长
王存库 统计信息中心主任
成 员:
乔亚军 基层卫生处副处长
陈慧文 疾病预防控制处副处长
夏利瑾 医政医管局三级主任科员
黄龙清 人事处一级主任科员
林志涛 体制改革处三级主任科员
毛 松 规划信息处二级调研员
徐红涛 规划信息处一级主任科员
王 勇 综合监督处挂职干部
陈光焰 统计信息中心副主任
张 维 统计信息中心信息技术科科长
二、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各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应聚焦当前阶段本业务领域需要优先研究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细化提出具体应用重点,规范重点应用过程中的数据治理工作要求,制定详细应用推广实施方案,并负责具体工作的推进落实。
人事处:负责承担“卫生人才评价数据系统”的推广使用。
医政医管局:负责承担“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应用”、“限制类医疗技术监管应用”、“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应用”和“用血直免应用”等4项应用的的数据推广使用。
基层卫生处:负责承担“电子健康档案向居民开放应用”、“基层‘最多填一次’”应用”和“5G远程诊断应用”等3项应用的数据推广使用。
综合监督处:负责承担“电子健康证明应用”的数据推广使用。
疾病预防控制处:负责承担“完善免疫规划便民服务信息功能”的数据推广使用。
体制改革处:负责运用“三医大数据”,开展医改相关工作。
规划信息处:负责承担“智慧便民服务应用”和“卫生统计数字化转型应用”等2项应用的数据推广使用。
统计信息中心:负责承担“数据资源目录建设”和“基础数据资源库建设”的工作推动,完成我省数据资源目录的数据归集,全面摸清我省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底数,实现数据资源的共享利用和供需对接有效关联。依据资源目录,建设基础数据库和主题数据资源库,开展数据资源整合工作,围绕卫生健康重点服务应用,升级完善三医平台的全员人口信息、三医联动、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四大主体资源库,明确数据分级分类安全管理要求,建立数据共享联动机制,构建以业务场景牵引的应用专题库。负责承担“智慧便民服务应用”和“卫生统计数字化转型应用”等2项应用的数据推广使用。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及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全省卫生健康行业“大数据治理与应用年”的安排部署,认真抓好本地本单位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其它事项
(一)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汇报各专项任务的进展情况,集中研究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并形成《简报》通报各单位。
(二)为方便工作推进和沟通交流,建立专项工作组所有成员加入的“大数据治理与应用工作交流群”。
(三)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各专项任务的单位可自行组建相应工作专班。
(四)专项工作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处室负责人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工作完成后,专项工作组自行撤销。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