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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北省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在医疗卫生领域应用工作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2025.07.29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卫生健康委、党委网信办、发展改革委、科技局、经信局、医保局、数据管理部门、药监局、中医药主管部门、疾控局,部省属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湖北省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在医疗卫生领域应用工作实施方案(2025—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共湖北省委网信办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湖北省数据局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湖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2025年7月18日 

湖北省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在医疗卫生领域应用工作实施方案(2025—2027年)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人工智能的工作部署,以政策创新为牵引,以技术应用为核心,推进人工智能在医疗卫生领域的应用,全力打造人工智能+医疗卫生创新高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5年底,建设一批高质量、标准化、可共享数据集,形成卫生健康行业垂类大模型、10个以上医疗卫生场景模型和20个面向细分场景的人工智能+医疗卫生应用典型,打造3家人工智能医院示范。2027年,全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有至少1~2个人工智能应用场景落地,实现机构全覆盖;示范医院面向患者、医生、医院管理、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四大领域均有人工智能应用场景落地,实现应用场景全覆盖;涌现一批制度创新典型做法,形成人工智能卫生健康应用新生态,带动人工智能+医疗卫生产业发展,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区域辐射能力和全国影响力不断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提高人工智能+医疗卫生应用基础能力。加快湖北省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建设,建设人工智能算力、算法、数据支撑平台,形成“算力-算法-数据”三位一体创新体系,夯实人工智能+医疗卫生应用基础支撑。

1.打造人工智能算力资源生态。加快建设省级统筹、分级接入、集约共享的人工智能基础设施能力平台,通过市场化运营,提供集约部署、边缘计算、动态协同的算力资源服务。有条件的区域可统筹建设市级集约共享人工智能基础设施能力平台,并支持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建设医疗卫生人工智能公共算力开放创新平台,引导和鼓励医疗机构云化接入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和通用模型能力。(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数据局、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药监局)

2.推动人工智能算法突破。集成多模态基础大模型、通用大模型、预训练模型和工具链,集中提供模型底座、模型调优、模型训练等能力,打造医疗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推理平台,支撑医疗卫生领域垂类模型研发应用。支持医疗卫生人工智能企业与医疗机构合作,融合医疗数据、临床经验、人工智能算法等多维度能力,共同推进人工智能+医疗卫生垂类模型深度开发,打造人工智能驱动数字医疗转型新模式。(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数据局)

3.加强数据治理和共享。整合健康医疗相关领域多方数据资源,建设健康医疗数据授权运营平台和可信数据空间,构建多方共创共享的长效协作机制。按程序确定授权运营主体,开展健康医疗领域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完成健康医疗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推进医疗人工智能垂类行业数据、语料规范化治理、科学化标注,形成一批高质量、标准化、可共享数据集。(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数据局、省医保局、省药监局、省中医药管理局、省疾控局、相关医疗机构等)

(二)打造人工智能+医疗卫生应用示范场景。结合人工智能智能体、数字人、数字孪生、虚拟现实等新技术,重点发展面向患者、医生、医院管理、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领域的应用场景。鼓励参照《卫生健康行业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参考指引》,深化全行业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医院在智慧医院建设基础上,打造人工智能智慧医院建设新范式。

4.人工智能赋能患者全流程就医服务。探索应用医生数字人或数字孪生助手,围绕诊前、诊中、诊后全流程,为患者提供智能分诊导诊、智能就诊、智能随访等服务。引导县级或基层医疗机构,应用辅助诊断、健康管理等人工智能产品提升诊疗服务能力,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精准识别患者病情,智能匹配挂号科室和专家。智能推送就诊流程、就诊提醒等信息,实现智能陪伴式服务。建设智能随访平台,为患者提供复诊提醒、用药指导、康复指导、健康宣教等服务。完善互联网医院发展政策,规范互联网诊疗审批及监管,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的诊疗服务模式。到2027年,智能患者就诊服务覆盖80%三级医院和50%二级医院。(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医保局、试点医疗机构)

5.人工智能驱动临床诊疗深度融合。持续推动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临床诊疗辅助决策支持在病理、心电与影像辅助诊断和电子病历书写及质控中的应用。鼓励高水平医疗机构或专业科研机构,借助人工智能能力开展临床专病研究。依托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技术搭建中医诊疗数据分析平台,系统挖掘中医辨证施治规律,探索通过机器学习算法构建名老中医诊疗思维模型,形成理法方药协同分析框架,为临床诊疗提供精准化辅助决策支持。推广智能用药服务,实现处方前置审核智能辅助、用药风险预警和智能用药指导。开发人工智能临床用血评估模型,实行精准用血预测和监测。推动医工交叉学科协同创新,发挥人工智能在术前诊断与手术规划、术中导航与实时监测中的作用,提升外科手术精准化、微创化水平。到2027年,智能临床辅助诊疗应用覆盖50%三级医院和30%二级医院。(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试点医疗机构)

6.人工智能推动医院精细化管理。推进院内各系统数据集成,建立统一的运营数据中心,实现医疗质量、运营成本、服务效能的全链路闭环管理。推进医疗机构标准化智能煎制中心建设,集成物联网传感技术与自动化控制系统,实现中药饮片智能调剂、煎制过程全流程追溯及质量管理,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质效。鼓励有条件的试点医院探索构建智慧运营管理系统,实现床位使用率、设备负荷、人员效能等关键运营指标的动态监测与智能分析,为资源配置提供科学决策依据。推行病区一体化智慧服务,实现患者转运、耗材申领、设备报修、物资配送等日常事务的线上处理和全程追溯。(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省药监局、试点医疗机构)

7.人工智能助力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统筹构建涵盖监测预警全流程应用场景的高质量应用数据集,研发多场景大模型智能体分析平台,系统提升公共卫生监测预警精准性、风险研判科学性和应急处置时效性。开发多模态健康助手模型,为居民提供健康状况评估和疾病风险预测,联动家庭医生团队制定个性化干预方案和健康宣教,提升区域内居民健康管理水平。探索利用便携式、可穿戴健康监测设备,对重点人群实施随访评估、健康监测和分类管理。(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疾控局、各医疗机构)

(三)提升人工智能+医疗卫生应用创新能力。依托湖北省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鼓励支持国家实验室、国家(区域)医学(医疗)中心、医疗机构、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和企业等开展人工智能+联合创新研究,促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转化。

8.专科大模型研究。支持病理、肿瘤、影像智能阅片诊断、心脑血管疾病、急诊分诊、临床用血及公共卫生监测预警等垂直领域大模型研发,推动临床预问诊、辅助诊断、病理质控、传染病监测预警及血液采供等智能体在卫生健康场景中的落地实施。探索“省级孵化、多地推广”,依托湖北省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孵化一批新技术、新产品和解决方案,打造“模型智能体超市”,对各地开放使用。(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省疾控局、省数据局)

9.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建设人工智能医疗器械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打通算力、数据、算法要素,提供前期概念验证、中试研发支持、临床试验评价一体化服务,支持高性能人工智能医疗器械产品研发,孵化人工智能医疗器械产品,形成更科学的产品质量评价方法,支撑企事业单位研发需求,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医疗器械深度融合发展。(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药监局、省卫生健康委、省疾控局、有关研发单位)

10.人工智能+药物研发。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和生物信息等技术,支持智能药物研发、智能药物临床试验辅助、智能药品临床综合评价辅助等。基于海量数据支持高效筛选、效果预测、设计优化,加速药物研发。(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药监局、省卫生健康委、省疾控局、有关研发单位)

11.人工智能+中医药创新。支持构建实时在线、人工智能赋能的中医药临床评价数据库,创新中医药临床疗效评价模式。鼓励开展人工智能驱动中药质量保障技术研究与新产品创制,应用人工智能开展基于人用经验的中医临床验方和医疗机构制剂的药效物质基础及新药转化研究、中药饮片炮制智能识别与质量智能检测关键技术研究。(责任单位:省中医药管理局、省疾控局、有关研发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省卫生健康委负责统筹人工智能+医疗卫生工作组织实施,省直有关单位、重点医院、高校、企业等共同参与。建立调度机制,每季度调度工作进展,及时研究重要工作,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督促责任单位落实工作目标任务。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完善政策措施,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和推进时间节点,按计划推进实施。(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医保局、省数据局、省药监局、省中医药管理局、省疾控局)

(二)注重安全发展。搭建医疗行业可信数据空间,建立健全“全流程监管、全过程追溯、全链条脱敏”的数据安全防护机制,加强数据安全防护技术应用,确保人工智能技术在医疗领域的发展和安全。指导人工智能+医疗卫生应用参与主体落实网络安全、数据安全、意识形态、科技伦理、个人信息保护等主体责任,完善面向人工智能+医疗卫生领域的数据漏洞、隐私泄密等风险监测体系,促进人工智能+医疗卫生应用安全合规。(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数据局、省委网信办)

(三)营造良好氛围。定期征集人工智能+医疗卫生典型案例,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组织实施人工智能+医疗卫生科技攻关项目、人工智能+医疗卫生创新任务揭榜攻关活动、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等,充分调动医疗卫生机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和行业协会的积极性,支持面向医疗领域的大模型开发优化和应用示范,助力成熟场景的规模化复制和推广。依托世界大健康博览会等平台,促进交流与合作,激发行业创新活力。(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科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