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关于《合肥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保障实施细则(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4.09.13
合肥市医疗保障局
鉴于《合肥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保障实施细则》(合政办〔2021〕21号)将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4〕3号)、《合肥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市政府令第213号发布,第223号修订)等文件规定,我局牵头组织起草了《合肥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保障实施细则》(修订草案),现将《关于修订<合肥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保障实施细则>的说明》及《实施细则》(修订草案)予以公示并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10月12日止,提出修改意见时,请一并说明理由。意见反馈方式如下:
一、网络方式。登录合肥市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s://ybj.hefei.gov.cn/index.html),点击“我要建议”提出意见,或者在网站首页-“调查征集”-“我要留言”提出意见。
二、信函方式。寄至合肥市国土规划大厦三楼市医保局医药管理和待遇保障处,并在信封上注明“合肥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保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字样。
三、电邮方式。邮件发送至hfsybj@163.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大力支持!
合肥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9月12日
附件:1.关于修订《合肥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保障实施细则》的说明
2.合肥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保障实施细则(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