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征求《黑龙江省病历书写规范(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市(地)卫生健康委:
为规范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病历书写、提高病历内涵、保证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我委组建由省、(部分)市卫生健康委有关同志以及病案、质控、医务、临床、护理、药事、医技等相关专业专家组成的《黑龙江省病历书写规范》编修委员会,在我省2008年编印的《黑龙江省病案书写规范》及原卫生部印发的《黑龙江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年版)》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起草了《黑龙江省病历书写规范(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请各市(地)卫生健康委务必组织辖区所有医疗机构全体相关人员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说明修改理由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据,于11月15日前将修改意见由属地卫生健康委统一汇总后分片区进行反馈,无意见也请复函说明。
一、省卫生健康委
联 系 人:付佳
联系电话:0451-85971053 13633609043
二、大庆、齐齐哈尔、绥化、大兴安岭片区
牵头单位:大庆市卫生健康委
联 系 人:吴月月
联系电话:18745909328
电子邮箱:yzk23060000@163.com
三、鸡西、牡丹江、七台河、双鸭山片区
牵头单位:鸡西市卫生健康委
联 系 人:付靖
联系电话:13766692997
电子邮箱:jxswjwyzk@163.com
四、鹤岗、佳木斯、伊春、黑河片区
牵头单位:鹤岗市卫生健康委
联 系 人:吴琼
联系电话:18846870000
电子邮箱:hg6109633@163.com
五、哈尔滨片区
牵头单位: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联 系 人:刘怡
联系电话:13845116555
电子邮箱:hydsyjkb@163.com
附件:1.黑龙江省病历书写规范(2023年版)
2.征求意见反馈表(模板)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0月3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