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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上线应用第一批普通门诊违反药品适应症智能审核规则的通知-琼医保〔2023〕65号

2023.04.14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各市、县、自治县医疗保障局,省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各定点医药机构:

根据我省医保基金智能监管工作需要,按照《国家医保局医疗保障基金智能审核和监控知识库、规则库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上线应用第一批普通门诊违反药品适应症智能审核规则。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通门诊违反药品适应症第一批上线规则共27条,应用环节包括事前提醒、事中预警和事后审核。

二、普通门诊违反药品适应症上线规则自2023年5月1日起执行。

三、30种试点药品的支付标准继续按照我省现行政策执行。

附件:第一批普通门诊违反药品适应症智能审核规则列表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列表:
第一批普通门诊违反药品适应症智能审核规则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