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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2022年申请指南的通知

2021.08.10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2年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申请工作,根据《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管理办法》和《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在广泛征集需求建议的基础上,我委制定了《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2022年申请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组织工作。

请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将本通知转发至区属医疗卫生机构、辖区内其他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特此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5日

 

 

 

 

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

2022年申请指南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

 

一、总体目标

以首都卫生健康需求为导向,开展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护理、健康促进等新技术、新产品以及公共卫生措施与管理策略的应用性研究,促进医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适宜技术的推广普及,培育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为提高首都防病治病水平和医疗卫生整体服务能力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研究周期

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以下简称“首发专项”)项目实施年限最长为三年,即开始时间为2022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三、专项资金

首发专项项目资金包括市财政专项经费和匹配经费两部分。

其中匹配经费部分,非全额拨款单位应匹配经费不少于市财政专项经费的30%,全额拨款单位不需匹配经费;企业参与的项目,参与企业应提供项目申请市财政专项经费2倍以上的匹配经费。

首发专项项目经费实行预算制度。其中,市财政专项经费只编制在第一年和第二年的预算内,匹配经费可根据需要编制在各年度预算内。项目经费按照批复的预算分年度拨付和使用。

四、重点方向

首发专项按照临床研究、公共卫生研究、转化医学研究和优秀青年培育等四个方向支持应用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以应用研究为主。

(一)临床研究

以临床需求为导向,重点关注临床诊断、治疗、康复护理及健康管理方面的应用研究,包括新技术、新措施、新方案、新产品、新策略的临床研究与成果基层推广。

设置重点攻关项目、自主创新项目和基层普及项目三个类型,实行单位限项申请。每项分别由市财政专项经费资助不超过100万元、40万元和15万元。具体要求见《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临床研究项目申请指南》(附件1)。

(二)公共卫生研究

以重大疾病防控需求为向,围绕首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联合多学科、多中心开展重大防控技术、应对策略和防控产品等重点攻关和自由探索研究。

设置重点攻关项目和自主创新项目二个类型,单位申请不限项。每项分别由市财政专项经费资助不超过100万元和40万元。具体要求见《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公共卫生研究项目申请指南》(附件2)。

(三)转化医学研究

以支持首都医药健康产业发展为导向,针对临床急需和“卡脖子”问题,开展具有产业转化前景的探索研究,医研企联合研究项目优先安排。

设置自主创新项目类型,单位申请不限项。每项由市财政专项经费资助不超过40万元。具体要求见《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转化医学研究项目申请指南》(附件3)。

(四)优秀青年培育

择优支持医疗卫生行业有望进入国家乃至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骨干,开展以疾病防治新技术研究为主的科学研究项目。

设置青年优才项目类型,每单位至少可申请一项,在单位限项额度外还可增报一项。每项由市财政专项经费资助不超过20万元。具体要求见《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优秀青年培育项目申请指南》(附件4)。

以上四个方向的首发专项项目的申请人牵头申请项目限一项,另外参与项目不超过两项(含在研项目)。首发专项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新项目。

(五)各级各类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的中医类(含中西医结合)项目,由市中医局组织推荐,参照市中医局通知要求。

(六)涉及干细胞的临床研究需要按照《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备案,非产品研制的体细胞临床研究参照《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办法(试行)》管理。

(七)涉及与人体健康有关的病原微生物的研究,需要在符合条件的生物安全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

五、申请材料

(一)网上填报

1.申请单位登陆或注册

项目申请单位登陆“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管理系统” (http://www.bjhbkj.com:81/pub/toPubHome)或注册(新申请单位)成功后组织本单位的申请人进行填写。

新注册的申请单位应正确登记单位基本信息,并上传本单位科研管理、伦理管理及财务管理制度。

2.申请人填报

项目申请人按照已有账号或注册(新申请人)账号登陆“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管理系统-申请人登录界面”,按照提示及“系统使用手册”(在系统首页通知公告)认真填写《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申请书》(附件5)、《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预算申请书》(附件6)及《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申报文本》(附件7),对所填内容确认完整无误后,提交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在填写过程中可参考《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结题绩效评估指标框架》(附件8)内容修改完善申请材料。

本指南全部附件的电子版文件可从“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管理系统”(http://www.bjhbkj.com:81/pub/toPubHome)中下载。

3.申请单位自查

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对照《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单位自查表》(附件9)内容,对每个项目的申请材料进行自查,并在自查表上逐项确认和签字,确保申请材料符合自查内容要求。

4.申请单位提交

申请单位对自查合格的项目签署意见后网上提交。

(二)书面材料

申请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将网上提交的项目申请材料汇总后统一报送。我委委托北京医学教育协会组织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不合格者直接取消项目申请资格,不予修改。

书面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函:由申请单位出具,一式一份,仿宋三号字、A4纸打印。包括:

(1)正文(格式不限),简要说明本单位基本情况及项目申请总体情况,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项目汇总表(包括序号、项目名称和项目负责人);

(3)单位自查表:每个项目一份自查表并签字确认。

(4)单位科研管理制度情况(首次申请单位需提供),包括单位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单位科研和财务管理制度目录、临床研究相关伦理委员会备案材料等;

(5)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复印件(首次申请单位需提供)。

2.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申请书及附件:正本一式一份,申请书相关栏目签字、盖章、填写日期。用A4纸、宋体小四号字打印,并左侧装订成册(不需另添加封面)。

(三)时间及地点

2021年8月10日(星期二)9时-2021年9月10日(星期五)12时为申请工作网上填报时间。

三级医疗机构于9月14日至15日(星期三)17时前、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9月16日至17日(星期五)17时前完成书面材料报送工作。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书面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甲10号中轻大厦5层好医生医学教育中心第一会议室(临床研究)、第二会议室(公共卫生研究和优秀青年培育)、第三会议室(转化医学研究)。

六、联系人及电话

政策咨询:

科技教育处:王岩(临床研究、公共卫生研究和优秀青年培育) 83970661、王冯彬(转化医学研究) 83970666

项目申报、评审具体流程:

北京医学教育协会学术部:张碧山、苏航 63026103

系统客服电话:400-810-5790

系统技术支持:010-82093072

 

附件:1.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临床研究项目申请指南

2.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公共卫生研究项目申请指南

3.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转化医学研究项目申请指南

4.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优秀青年培育项目申请指南

5.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申请书(样表)

6.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预算申请书(样表)

7.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申报文本(样表)

8.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结题绩效评估指标框架

9.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单位自查表(样表)

10.北京市临床研究质量促进中心名单

11.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方法学评价表(样表)

12.2018年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结题业务验收评差项目

13.2018年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重点攻关)项目结题业务验收评优项目

14.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同行专家推荐表(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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