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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治区药监局在乌鲁木齐市开展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环节监督检查

2021.05.3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5月24日至28日,自治区药监局将党史学习教育与药品监管工作相结合,把乌鲁木齐市作为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环节监管联系点,开展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与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共检查医疗器械企业、使用机构39家。检查中发现,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主要存在进货查验、出库复核、销售记录不全等问题。

通过座谈交流、实地检查等形式,自治区药监局检查组对经营许可(备案)管理、分类分级管理、违法案件查处等基层监管部门医疗器械监管的现状进行了研究分析。

通过与基层监管部门联合开展监督检查,既了解了基层医疗器械监管的情况,又掌握了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存在的问题,有利于提升基层医疗器械监管能力,加强了基层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联系指导,提高了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质量管理意识,从而实现监管部门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的‘双促进’。”自治区药监局医疗器械监管处处长卡迪尔·吐尔洪说,希望今后能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和处置能力,形成上下联动、紧密协作、以点带面、齐抓共治的监管格局,进一步夯实基层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巴玉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