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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产品委托灭菌监督管理的通知》的公告(2024年第42号)

2024.09.20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45号)的规定和《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赣药监规〔2023〕1号)的要求,经2024年第9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省局决定废止《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产品委托灭菌监督管理的通知》(赣药监规〔2022〕8号)。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8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