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上海市职业病危害(毒物)工程防护技术指导中心”和“上海市化工行业防毒工程防护技术分中心”的通知-沪卫职健〔2023〕28号
2023.07.31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上海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职健发〔2020〕5号)和《关于印发<上海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沪卫职健〔2021〕34号)等文件精神,通过单位申请、前期筹建、验收评估,并经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第51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决定由上海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和上海应用技术大学联合成立“上海市职业病危害(毒物)工程防护技术指导中心”,承担本市职业病危害(毒物)工程防护及个体防护等标准研究和技术研发、筛选、推广、应用;上海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成立“上海市化工行业防毒工程防护技术分中心”,承担本市化工行业领域的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及个体防护等标准研究和技术研发、筛选、推广、应用;上海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负责统筹协调。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组织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仪器设备配置,保障实验和业务用房,提升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及治理能力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检验能力,切实承担本市职业病危害(毒物)防护工程设计、工程控制技术和装备、工程治理、个体防护等相关法规政策标准研究、技术研发、技术评估、技术指导及技术筛选、推广、应用等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