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的通知-川办发〔2021〕74号
川办发〔2021〕74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2月7日
(读要网节选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文件为准。)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更好保障人民健康,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医疗保障是党和国家为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的重大制度安排。“十三五”时期,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四川省医疗保障改革向纵深推进,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完善,在破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医疗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基金整体运行稳健可持续,初步建立起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医疗互助等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为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提供了坚实保障。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覆盖全民、统筹城乡、保障适度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逐步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医疗保障改革发展取得突破性进展,医保基金使用监管成效显著,医疗保障公共服务能力有效提升,基本医疗有保障问题得到全面解决。
医疗保障制度更加健全。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成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水平和财政补助标准不断提高,参保率稳步增长,基金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医疗救助兜底保障作用进一步强化,救助范围不断扩大,救助水平不断提高。
医疗保障重大改革取得实效。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进,总额预算下的按病种付费、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型付费制度已经建立。医保药品目录范围逐步扩大。建立具有四川特色的单行支付药品管理制度。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疗保障管理改革逐步推进。以市场为主导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加快建立,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改革措施稳步实施,三批国家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平稳落地,集中采购制度整体平稳运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进一步深化。
基金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医保基金监管制度逐步完善,纵向联动、横向共治、第三方力量参与的基金监管格局已经形成。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不断完善,统一规范的服务协议文本全面推行,全过程监管进一步加强。医保智能审核系统初步建成,智能监管不断强化。医保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纳入卫生行业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实现医保与医疗领域违法违规信息、处理结果的互认互通。建立举报奖励制度,欺诈骗保行为举报投诉渠道更加畅通。
公共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公共服务体系持续完善,形成省、市、县三级医保经办服务的纵向体系和经办机构、参保单位、定点医药机构协同配合的横向体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征缴数据省级集中交换平台、医保移动智能服务平台、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及异地就医智能审核和监管系统投入使用,医保管理信息化水平得到较大提升。异地就医结算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省内跨统筹区就医和购药直接结算,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南五省(区、市)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医保脱贫攻坚成效显著。实现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医保待遇应享尽享。精准实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梯次减轻贫困人口就医负担。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财政资助参保、人员动态调整三个100%。建立医疗保障防贫减贫长效机制和救助对象精准识别机制,全面落实资助重点救助对象参保缴费政策,推动医疗保障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机衔接。全面实现贫困人口市(州)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单制”结算,确保贫困人口费用不垫付、报销不跑路。
第二节 机遇与挑战
从机遇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疗保障工作,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为高质量推进医疗保障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现代经济体系逐步建立,综合国力持续增强,为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十四五”期间,全省经济实力将大幅提升,治理效能显著增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深入实施,四川发展的战略动能更加强劲,将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经济环境;全省民生福祉将明显提升,卫生健康体系更加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得到更好满足,将为医疗保障事业提供稳定的发展基础;全省医疗保障重大改革进一步深化,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保障水平持续提高,基金整体运行稳健可持续,公共服务提质增效,信息化建设高标准推进,将为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提供坚实的实践基础。
从挑战看,医疗保障发展仍不平衡、不充分,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尚不健全,不同地区不同制度不同群体的缴费负担、保障水平存在差距。医疗救助统筹层次低,保障对象、范围和保障力度有限,托底责任还需进一步强化。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参保结构难以有效改善,基金增收空间有限,地区间结构性收支矛盾突出,基金平衡压力增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主体多、链条长、风险点多,监管难度大,维护基金安全的长效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医保信用管理体系仍需完善,信息共享互通、联合惩戒实施等方面尚未形成有效机制。医保、医疗、医药改革协同性需进一步增强。医保信息化建设标准还未统一,信息系统孤岛化、碎片化现象严重。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经办服务体系需进一步向基层延伸。
第二章 总体思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思考和谋划医疗保障发展。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推动医疗保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为主线,以解除全省人民的疾病医疗后顾之忧为根本目的,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加快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通过统一制度、完善政策、健全机制、提升服务,增强医疗保障的公平性、协调性,发挥医保基金战略性购买作用,统筹需求侧管理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医疗保障和医药服务高质量协同发展。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制度,大力提升各级党组织领导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为全省医疗保障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增进民生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助力健康四川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公平、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医疗保障。
坚持保基本可持续。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实事求是确定保障范围和标准,纠正过度保障和保障不足问题。坚持稳健持续、防范风险,科学确定筹资水平。提高基金统筹共济能力,确保制度可持续。
坚持系统集成高效。强化系统思维,增强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加强政策集成和大数据运用,发挥医疗保障基金战略性购买作用,保障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医药服务。
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坚持政府、市场、社会协同动作,倡导群众积极参与,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有序衔接。推动医保治理创新,提高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强化医保、医疗、医药联动改革,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制度体系更加成熟。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规范统一,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全民医疗保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多主体协商机制不断健全,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基本形成。
———重点改革稳步推进。医保基金的战略性购买作用切实发挥,医疗资源配置更加优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持续深化,多元付费方式全面推行。以市场为主导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更加完善。
———智慧医保全面应用。医疗保障数字化、信息化、标准化程度显著提升,开放共享应用水平不断提高,全省信息平台建成运行,电子凭证普遍使用,线上办理率明显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结算更加便捷。医保智能监控体系更加稳定高效。
———基金运行安全可持续。个人、单位、政府筹资责任更加科学均衡。医疗保障基金运行安全稳健,基金结余控制在合理区间。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衔接有序,群众医疗费用负担进一步减轻。
———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医保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传统服务方式和线上服务方式协同发展,服务流程更加标准、便捷。“两定”机构管理规范高效,人民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主要指标
主要指标 | 2020年 | 2025年 | 考察维度 | 指标属性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95%以上 | 稳定在95%以上 | 覆盖范围 | 约束性 |
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收入 | 1356.53亿元 | 收入规模与经济规模更加适应 | 基金安全 | 预期性 |
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支出 | 1107.51亿元 | 支出规模与经济发展水平、群众疾病健康需求相适应 | 基金安全 | 预期性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比例 | 85% | 保持稳定 | 保障水平 | 预期性 |
主要指标 | 2020年 | 2025年 | 考察维度 | 指标属性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比例 | 70% | 保持稳定 | 保障水平 | 预期性 |
重点救助对象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 | ——— | 70% | 保障水平 | 预期性 |
住院医疗费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或按病种付费等非项目付费占住院医疗费用的比例 | ——— | 70% | 改革发展 | 预期性 |
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品种 | 112个药品品种和1类高值医用耗材 | 国家、省或省际联盟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品种达到500个以上,高值医用耗材达到5类以上 | 改革发展 | 预期性 |
公立医疗机构在用药品和医用耗材在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线上采购率 | ——— | 公立医疗机构在用药品和医用耗材在招采管理子系统开展线上招标、采购、交易、结算,采购药品(不含中药饮片)金额达到全部药品采购金额的90%,采购高值医用耗材金额达到全部高值医用耗材采购金额的80% | 改革发展 | 预期性 |
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覆盖面 | ——— | 实现公立医院全覆盖,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逐步纳入平台管理 | 改革发展 | 预期性 |
住院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 | 47.20% | 70%以上 | 改革发展 | 预期性 |
住院医疗费用省内异地直接结算率 | 56% | 70%以上 | 改革发展 | 预期性 |
第四节 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展望二〇三五年,我国将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社会事业发展水平显著提升,人民生活更加美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更加规范统一,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医保、医疗、医药协同治理格局总体形成。在全面建成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的基础上,医疗保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全民医疗保障向全民健康保障积极迈进。
其余内容请详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