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关于填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诊疗装备与生物医用材料”重点专项2021年度揭榜挂帅类项目申报书的通知

2021.10.15
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由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生物中心)承担管理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诊疗装备与生物医用材料”重点专项2021年度揭榜挂帅类项目将进入正式申报书填报阶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正式申报书填报要求

项目正式申报书是对预申报书的细化,在基本信息及核心内容方面应与之保持一致。正式申报阶段只填写预算总额,无需编报预算书。具体要求如下。

1.不允许修改的内容

(1)项目负责人、课题(任务)负责人。

(2)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已有参与单位、推荐单位。

(3)所属专项、申报的指南方向。

(4)项目下设任务(课题)数。

2.不允许降低或大幅调整的内容

(1)考核指标不能降低,但需进一步细化。

(2)主要研究内容不能减少和大幅调整,但需进一步细化。如需增加研究内容,应提交说明作为附件。

(3)承诺的配套条件不能降低。

(4)项目名称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3.完善研究人员及参与单位

项目牵头单位应在已有项目(课题/任务)负责人基础上,补充其他研究人员。按照指南要求,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请利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进行核查。项目牵头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参与单位,但参与单位总数不得突破指南规定的上限,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需要补充新的联合申报协议。

项目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1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4.须遵循的生物安全及伦理相关法规

相关单位应建立资质合格的伦理审查委员会,对科研活动加强审查和监管;科研人员应自觉接受伦理审查和监管。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应执行《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等规定。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研究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法规。涉及生物技术的研究应遵守《生物技术研究开发安全管理办法》等规章。涉及病原微生物的研究须遵守《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应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

5.需提交的附件材料

(1)按照指南要求提供联合申报协议(需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考核指标、经费分配等,且需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签字)和科学数据汇交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2)企业资质证明。企业作为参加单位的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明。

(3)明确有配套经费的项目,应出具自筹经费来源证明,并明确配套金额。

(4)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应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证明,非全职受聘人员应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有效聘用证明。

二、网上填报程序及要求             

1.网上填报

本次申报试行无纸化申请,请各申报单位严格遵循国家、地方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创新工作方法,充分运用视频会议、线上办公平台等信息化手段组建研发团队,减少人员聚集,通过国科管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下载项目申报书格式,按要求填报正式项目申报书,选择“项目申报”中的“新项目申请”进行网上填报。生物中心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的,请上传依托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生物中心将根据情况通知补交。

项目申报单位审核确认无误后,通过国科管系统提交。项目登录密码由项目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分配。项目单位科研部门以单位管理员用户登录,为本单位项目分配密码。未在国科管系统中注册备案的单位请及时拨打技术咨询电话联系。

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中继线)

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

2.组织推荐

正式申报书填报不需原推荐单位推荐提交。

3.网络填报的受理时间

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1月14日17:00。

4.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魏巍:010-88225093

附件:科学数据汇交承诺书

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