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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本市部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新增可另收费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目录公示的通知(2021年3月5日)

2021.03.05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关于继续做好本市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的通知》(沪医保价采[2019]35号)和《关于公布本市医疗机构<可另收费的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目录>的通知》(沪医保价采〔2019〕84号)要求,市医保局、市卫健委等部门开展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可另收费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目录集体审议。现对拟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见附表1)及拟新增可另收费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目录(见附表2)的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1年3月5日-3月11日)。

相关医疗机构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加盖公章后传真至:68706150,联系电话:23171227。

 

附表1:本市拟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信息

附表2:本市拟新增可另收费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目录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3月5日

 

附表1:

 

本市拟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信息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计价单位

最高价格标准(元)

说明

1

血管定量血流分数分析

指根据冠状动脉造影结果确定靶血管和靶病变,对靶血管进行三维重建与血流动力学计算,分别获得靶血管、靶病变的定量血流分数等。含造影。

 

2000

限同济医院

2

低能量冲击波治疗勃起功能障碍技术

  

100

限仁济医院

3

胸阻抗断层成像监测

  

150

限胸科医院

4

神经调控技术

指脑深部电刺激(DBS)术后脑起搏器参数调控

 

100

限华山医院

5

胃肠传输时间检测

不含X射线检查

胃肠动力标记物胶囊

90

限同仁医院

6

前列腺特异性抗原同源异构体测定

  

260

限瑞金医院

 

附表2:

 

本市拟新增可另收费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目录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三级目录

四级目录

备注

植入器材

血管支架

外周血管支架

药物涂层支架

 

其他器材

消化道诊断胶囊

胶囊胃镜

  

其他器材

监测器材

胃肠动力监测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