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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疝补片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指南(试行)》的通知-沪药监械管〔2021〕4号

2021.01.06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沪药监械管〔2021〕4号

“十三五”期间,我局承担“疝补片”国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重点监测工作。为总结此项工作,我局组织编写了《疝补片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指南(试行)》(见附件),现予发布。

特此通知。

附件:疝补片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指南(试行)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5日

(公开范围: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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