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第二至五批和新疆“2+N”联盟集采部分药品采购协议期满接续及江西十六省(市、区)联盟药品集采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陕医保函〔2023〕144号 2023.07.18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