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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药品监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工作报告

2023.01.11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以来,省药品监管局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函〔2022 〕47号)要求文件精神,突出重点,明确形式,规范程序,有力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有关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公开药品监管重点领域信息。按照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在门户网站设立重点领域信息专栏,下设8个子栏目,权责清单、资金信息、行政处罚、质量抽检公告通告、药品经营许可公示、药品生产许可公示、化妆品生产许可公示、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公示公告等重点领域累计发布信息112条。

二是及时公开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面对贵州省9月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迅速激活疫情防控器械生产企业驻厂监督工作机制,坚持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24小时监测涉疫舆情、24小时监测涉疫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确保出现问题第一时间响应。完成对全省疫情防控药械生产企业全覆盖、多轮次监督检查,组织核酸检测试剂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检查1385家次,开展防疫药械抽检890批次,不合格批次均按规定予以处置;印发规范企业行为告诫书,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确保市场供应和防疫药械安全,牢牢守住疫情防控药械安全阵地。

三是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全年共发布财政资金信息3条,包括2021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四是做好政策文件发布解读。2022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公布的各类通知、公示公告等185件。先后对《贵州省“十四五”药品安全及高质量发展规划》《《贵州省药品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贵州省药品检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试行)》等文件进行了解读。

五是优化建立网络沟通平台。建立公众参与平台,开通基层民意网络直通车,认真做好政务信箱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全年办理网民留言69件。在局门户网站设置常见问题知识库,针对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分类设立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其他等4类主题知识板块,发布各类常见知识4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黔府办函〔2022〕39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试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增强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程序性、针对性和规范性。同时,先后完成了2022年四个季度的依申请公开情况分析报告,并在我局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2022年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认真执行《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管理制度》《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试行)》《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制度》。在本级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确保公幵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素齐全、格式规范,同步推送至“贵州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库”。对应公开未公开的文件进行集中清理,加强对新制发文件公开属性管理,切实提高文件公开效率;加大信息发布审核力度,确保政务信息发布的权威性、规范性和一致性。今年以来,我局没有出现不实信息的现象。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安全防护和应急保障,加强数据安全建设和个人信息保护,确保政府网站安全平稳运行。实现全省政府网站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继续推进“中国.贵州”全省统一移动应用平台建设。利用政府网站、官方微博、新闻发布会、微信等新媒体的作用,围绕药品监管工作重点、社会热点和人民群众关注点,及时主动发布权威性信息,有效引导社会舆论。截止目前,组织召开新闻通气会4次,贵州药监官方微信、微博分别推文1016条和1458条。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在人民日报客户端、中国医药报、中国药品药品网、食事药闻APP、在多彩贵州网、当代先锋网、天眼新闻等省级新闻网站发稿227篇。

(五)监督保障情况

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基本工作制度,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规定“一把手”是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各部门分工协作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印发了《省药品监管局贯彻落实〈 贵州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任务分解工作台账的通知》,将《台账》分解细化到每一位具体工作人员,做到任务清、标准清、情况清。注重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目标绩效管理,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细化到单位内部的有关处室和人员,强化“责任到处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考核机制。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欢迎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监督,强化责任追究,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积极参加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保质保量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源头管理机制,坚持对公开事项做到“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2022年,未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0

2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5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

行政强制

1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69.1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方向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学习仍需加强。有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乏深入的理解,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标准认识上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信息公开全面性、规范性还要提升。有的部门对信息公开的内容的把握上存在差异,信息公开的格式不规范、不完整。

针对上述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改进: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培训,全方位提升全局的公开意识、公开能力。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直接体现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落实效果,我局将不断优化门户网站功能,加强新媒体平台应用管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发布要求,及时规范公开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