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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1.29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委按照《2022年河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务公开有关要求,围绕本部门重点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切实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和回应,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优化完善政府信息申请办理,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和平台建设。主要情况综述如下:

    (一)落实主动公开要求。一是认真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信息公开。坚持每天发布全省疫情动态,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联合省委宣传部,围绕“3.0版方案解读”“聚集性疫情防控”等做好政策解读,合理引导群众预期,为全省涉疫政策顺利落地实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持续加强疫情防控科普引导,推出《唐宫小姐姐同心防新冠》等科普作品200余件,制作《河南省居民防疫准则》手册、折页7万份,科普标语点亮郑州地标“大玉米”;电视、广播、报纸均开设科普专栏,防疫科普网络传播量达4.53亿,推送科普短信11.2亿条。二是持续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按要求及时公布年度财政预算、决算,及时公开人事、行政许可等信息。主动公开卫生健康领域各类信息,着力推动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康中原行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一老一小”和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信息公开。三是强化行政管理和行政服务的便民性,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从方便群众浏览查询相关信息的角度着手,加大对办事查询、业务名录等便民信息的公开和更新力度,进一步明确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名录名单和权责清单等行政权力事项。继续做好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实施清单公开工作,做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务大厅“一窗受理”。

(二)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严格落实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不断优化完善公开申请办理流程,按照“一申请一建档”要求,把好接收、登记、补正、审核、办理、答复、寄送、归档等环节。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联系,明确其真实诉求,属于公开范围的,依法依规予以及时答复;不属于公开范围或信息不存在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按照依申请公开答复文书的格式要求,规范行文和用语,确保答复文书严肃严谨,确保按时答复率100%。全年我委依法按时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90件。2022年,办结涉及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申请4件,纠错1件。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公文公开属性审查,执行公文签发程序时必须填写文件公开属性,严格落实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机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做好主动公开更新维护。根据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做好日常更新维护,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在门户网站“政策文件”专栏分类集中发布我委规范性文件和业务类政策文件。按时发布我委机构概况、人事信息、规划计划、预决算和政府采购等信息,持续做好权责清单、政务服务清单等调整更新。

(四)完善平台建设。加强阵地建设。通过官方“两微”、头条、抖音等账号发布政务信息,对全省卫生健康政务新媒体加强管理;继续完善120《健康中原》融媒体,强化APP及专栏在全省的推广,开设“豫健播报”栏目,及时发布卫生健康政务类新闻。

(五)加强监督保障。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体制机制,修订省卫生健康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部门重要会议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和重要政策出台前,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确保决策、政策的合法性、科学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6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保留4位小数)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28.9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6

0

0

0

2

0

8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1

0

0

0

2

0

6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2

0

0

0

0

0

2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0

0

0

0

0

0

1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5

0

0

0

0

0

5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2

0

0

0

0

0

2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88

0

0

0

2

0

9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1

0

0

4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也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信息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便民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工作制度、落实制度及监督考核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部分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时效性不强。

我委将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把握公众的信息需求,重点推进与群众密切关注相关的信息公开,扩大公开覆盖面,为居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信息获取渠道;持续推进公开信息渠道多样化建设,利用好网站、公示栏、新兴媒体等平台,多渠道多途径扩大信息公开的传播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