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体外诊断试剂不良事件上报指南(征求意见稿)
2023.07.27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全省体外诊断试剂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提高不良事件上报质量和数量,我中心拟定了《福建省体外诊断试剂不良事件上报指南(初稿)》。经调研、讨论,征求省内各设区市中心、生产企业及部分医疗机构的意见,并召开专家咨询会后,形成了《福建省体外诊断试剂不良事件上报指南(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意见请填写意见反馈表(附件2),于2023年7月30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IVDspjc @fjmpa.cn
附件:
1.《福建省体外诊断试剂不良事件上报指南(征求意见稿)》
2. 意见反馈表
福建省药品审评与监测评价中心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