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医保局关于公开征求《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推进医保集采药品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意见建议的通告
2025.07.30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精神,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以国家医保局统一部署为基准,初步形成《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推进医保集采药品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请对该工作提出修改意见,于2025年8月13日17:00前反馈至sybjjcc@163.com邮箱。属于个人建议,请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属于单位建议,请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方式。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