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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山医保发〔2024〕19号

2024.04.23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各镇街卫生健康分局,市医保中心,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4〕2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