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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妇幼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冀卫办妇幼函〔2021〕9号

2021.04.09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

冀卫办妇幼函〔2021〕9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健康委(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省直有关卫生健康单位:

  现将《2021年全省妇幼健康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1年4月8日

 

2021年全省妇幼健康工作要点

 

  2021年全省妇幼健康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全国妇幼健康工作会议、全省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高质量发展总目标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工作原则,以保障母婴安全为中心,以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为重点,以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为抓手,关注生命全周期、妇幼健康全过程,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日常工作,着力提升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母婴安全保障和妇幼健康服务水平。

  一、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

  压实妇幼保健和助产机构主体责任,“一把手”负总责,抓实抓细院感防控。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要求,加强发热门诊改建和规范化管理,落实预检分诊制度。提升妇幼保健机构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强化实验室质控和生物安全,确保检测结果及时准确。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孕产妇和儿童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切实增强重点人群防护意识。规范疫苗接种工作,合理设置接种区域,加强人员培训和疫苗的管理,努力提升妇幼保健机构疫苗接种服务能力。

  二、加强母婴安全保障

  认真执行母婴安全行动计划,严格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加强危重孕产妇救治管理,规范考核评估机制,按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标准,对现有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进行督导检查,规范中心运行模式。落实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和孕产妇、新生儿死亡评审制度,科学决策,采取有效干预措施,降低孕产妇及新生儿死亡率。加强对助产服务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开展产科质控,确保母婴安全。开展母婴安全技能竞赛和应急演练,以赛促学,以赛促练,加强医护人员急救意识,提高应急反应和协作能力。

  三、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

  推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和婚检工作的有效融合,提高婚前、孕前检查率,力争实现全省婚检率70%的目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80%以上。持续做好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继续开展孕妇无创产前基因和耳聋基因免费筛查项目,加强人员培训和质控,提高服务能力和筛查质量。加强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机构评估和技术指导,提升服务能力,全省产前筛查率达到80%以上。继续做好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和先天性心脏病筛查,推进新生儿耳聋基因和听力联合筛查工作,进一步扩大筛查覆盖面,提高筛查率。加强预防出生缺陷宣传,提高全社会认知和广泛参与。

  四、推动妇幼健康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

  做好国家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项目,积极争取资金,更新设备,引进人才,同步提升软硬件建设水平。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严格考核标准,针对问题持续改进,确保6月底前完成全省绩效考核任务。修订《河北省妇幼保健机构评审管理办法》,推动机构上等升级,优化服务模式,力争实现“十四五”期间全省市级妇幼保健院三级甲等达到60%。开展妇幼保健机构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工作,落实“两个允许”要求,探索建立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实施健康中国河北妇幼健康促进行动,确保各项指标如期完成。

  五、优化妇女健康全程服务

  落实生育全程医疗保健服务,规范孕产妇健康管理,整合孕前、孕期、分娩期、产褥期、新生儿等各期保健内容,提供规范、系统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促进生殖保健服务融入妇女健康管理各阶段,打造无缝衔接“一条龙”服务链。加强妇幼保健特色专科建设和中医药妇幼适宜技术推广应用,促进中医药与妇幼健康工作的深度融合。做好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产后避孕服务。积极开展宣传和健康教育,倡导科学妊娠观,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妊娠风险。

  六、促进儿童健康全面发展

  实施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加强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扎实推进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等保健服务和儿童营养喂养咨询指导。推广新生儿复苏、早产儿袋鼠式护理和孤独症筛查等适宜技术。开展儿童早期发展服务,规范儿童早期发展优质服务基地建设,统筹推动农村儿童早期发展工作,助力乡村振兴。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和婴幼儿养育照护科学专业指导。实施母乳喂养促进行动,加强爱婴医院管理和母乳喂养社会宣传。

  七、强化妇幼行业监管

  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范签发程序,实现档案规范化管理,落实各级管理和签发机构质控工作,开展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优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加快推进出生医学证明电子化进程,坚决杜绝违规签发行为。制定“十四五”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规划,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监管。严格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监管,严格准入门槛,规范技术运行,引入退出机制,提高服务质量。

  八、抓好抓实妇幼健康项目

  继续实施妇幼公共卫生项目,特别是脱贫地区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儿童营养改善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等项目,以省级“两癌”培训基地为龙头,以市级“两癌”项目培训基地为支撑,加强培训和督导质控,提高项目质量。做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努力实现消除艾滋病母婴传播目标。统筹推进儿童早期发展与儿童之家建设工作,促进儿童早期发展服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

  九、提升妇幼健康信息化管理水平

  加强妇幼健康监测点建设,提高孕产妇安全、儿童健康和出生缺陷监测质量。做好妇幼健康年报,准确收集孕产妇、儿童保健和计划生育等数据。优化、整合、完善妇幼健康信息系统,实现纵向与国家联通,横向与部门间、医疗机构间互通,保障信息安全,加强数据分析利用,提升妇幼健康信息化管理水平。

  十、加强党建工作

  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妇幼健康事业各方面。落实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二级及以上妇幼保健机构党委书记、院长要分设。在党委领导下,积极推动妇幼保健机构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落地见效。深入开展党史教育活动,以多种形式宣讲河北妇幼健康发展史。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厉行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