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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健康委 关于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监测工作的通知-冀卫医函〔2021〕10号

2021.04.08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冀卫医函〔2021〕10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健康委(局)、医保局、中医药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

  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试点地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进展和成效,指导县域医共体健康发展,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于2021年4月1日至20日组织开展2020年度县域医共体建设数据填报工作。现将《关于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监测工作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卫生健康、医保、中医药部门密切配合,畅通数据获取渠道,确保填报工作顺利进行。12个试点县(名单附后)医共体管委会、医共体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数据填报工作,统计数据和上传材料要精准把握指标内涵,确保填报数据准确、完整、真实、及时。鼓励非国家试点县积极填报,国家将结合数据填报等各方面情况,适时调整试点县名单。

  省卫生健康委联系人:聂淑慧 

  联系电话:0311-66165735 

  省医疗保障局联系人:耿菲

  联系电话:0311-66906501

  省中医药管理局联系人:杜芸

  联系电话:0311-66165529

 

  附件:1.关于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监测工作的通知

     2.国家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试点县名单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1年4月7日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