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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贵州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2021.10.14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局,委直属相关单位: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规划指导原则(2021版)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函〔2021〕20号)(以下简称《指导原则》)要求,为推进我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有序应用,维护和促进人民群众生殖健康需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委拟定了《贵州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规划(2021—2025年)》。现将《贵州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规划(2021—2025年)》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9月22日

 

贵州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规划(2021—2025年)

为推进我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有序应用,维护和促进人民群众生殖健康需求,促进生殖医学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规划指导原则(2021版)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函〔2021〕20号)(以下简称《指导原则》)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贵州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应用规划》)。

一、现状分析

(一)现有机构情况

截至2020年底,经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批,我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机构(以下简称辅助生殖机构)共13家。其中,夫精人工授精技术准入13家,供精人工授精技术准入1家,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准入8家,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技术准入2家。13家机构分布在除铜仁市和黔南州之外的7个市(州),其中贵阳市6家,遵义市2家,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黔西南州、黔东南州各1家。13家辅助生殖机构中,综合医院7家,妇幼保健院4家,中医医院1家,妇产专科医院1家;其中公立医疗机构12家,民营医疗机构1家。人类精子库批准筹建1家,位于贵阳市。

与2015年相比,辅助生殖机构增加8家,其中夫精人工授精技术增加8家,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增加4家,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技术增加2家。

(二)服务开展情况

近年来,随着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发展以及生育政策调整后累计生育需求的释放,我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量保持稳步增长。从2015年至2019年全省辅助生殖机构服务数据统计情况来看:

夫精人工授精技术:治疗夫妇对数2982;治疗周期数4375,较上一规划周期增加183%;临床妊娠周期数563,活产数379。

供精人工授精技术:治疗夫妇对数342;治疗周期数596,较上一规划周期增加1003.7%;临床妊娠周期数142,活产数130。

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治疗夫妇对数22809;治疗周期数26944,较上一规划周期增加120.2%;取卵周期数25912、移植周期数14142、临床妊娠周期数6073、活产数5736;平均取卵周期临床妊娠率为23.43%、平均移植周期数临床妊娠率为42.94%。

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治疗夫妇对数4804;治疗周期数5667,较上一规划周期增加74%;取卵周期数5306、移植周期数2987、临床妊娠周期数1421、活产数1298;平均取卵周期临床妊娠率为26.78%、平均移植周期数临床妊娠率为47.57%。

胚胎冻融技术:治疗夫妇对数18109;胚胎冷冻周期数21741,较上一规划周期增加132.25%;胚胎复苏周期数21341、移植周期数21211、临床妊娠周期数8527、活产数7382;平均移植周期数临床妊娠率为40.20%。

二、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现有辅助生殖机构服务能力不能满足服务需求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我省常住人口为3856万人,与六普数据相比,十年增量为381.74万,年均增量为38.14万,年均增幅为10.97%;其中女性占48.9%,15—59岁人口占60.7%。我省常住人口规模稳中有增,以育龄人口发展趋势推算,我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需求将稳中有升。同时,随着女性职业发展,人群婚育年龄后延,已婚育龄妇女大龄化现象明显,加之生育政策调整后高龄夫妇生育需求增加,因婚育人群年龄结构变化而引起的生育水平下降和不孕的风险将增加,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的需求也将随之增加。未来五年,按照《指导原则》百万人口体外受精治疗周期数增量不超过200测算,我省体外受精治疗周期数增量将为7700个周期。按照辅助生殖机构平均体外受精治疗周期数1800计算,我省体外受精治疗周期数应为23400,而我省实际体外受精治疗周期数仅为12041,尚有相当数量的患者未在我省就诊或者未获得诊治,现有辅助生殖机构服务能力不能满足服务需求,需要在目前基础上适当增加辅助生殖技术机构数量。

(二)辅助生殖机构发展不平衡

截至2020年底,我省13家辅助生殖机构中,3家机构仅开展夫精人工授精技术,服务项目单一;开展供精人工授精技术的仅有1家,开展体外受精技术的仅有8家,开展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技术的仅有2家,精子库设置1家尚处于筹建阶段,现有服务资源利用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以体外受精治疗周期数为例,2019年全省服务量最大的机构有2413个周期,按照《指导原则》百万人口体外受精治疗周期数分类,贵州为C类地区,目前开展开展体外受精技术的8家机构中,有6家机构体外受精治疗周期数未达到C类地区的平均水平(1800个治疗周期),服务量处于不饱和状态,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解决思路

按照“合理规划布局、稳妥有序发展”的原则,推进我省辅助生殖技术规范有序应用,努力形成供需平衡、布局合理、规范发展的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体系,满足广大育龄群众生殖健康需求。一是结合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地理交通环境、服务需求和优质医疗资源分布等情况,适当增加辅助生殖机构设置,推动辅助生殖技术服务更加公平可及。二是完善现有辅助生殖机构服务项目、强化学科建设、质量控制和信息化建设、提高技术水平,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供给效率。三是规范有序开展辅助生殖机构筹建审批和校验,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提升服务规范性,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四、规划机构数量及区域布局

(一)夫精人工授精、供精人工授精、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

按照《指导原则》“230-300万人口设置1个辅助生殖机构”测算,2021-2025年我省规划辅助生殖机构共15家,新增2家。新筹建开展的辅助生殖技术应配置在区域内具有较高妇产等相关专科水平和综合医疗救治能力的三级综合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或三级妇产医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开展生育全程医疗保健服务、具备不孕症综合诊疗手段、应用中医药治疗不孕不育的医疗机构。

(二)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技术

按照《指导原则》“开展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技术的机构数量不超过开展体外受精技术机构数量的30%”测算,2021-2025年我省规划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技术机构4家,新增2家。增设在现有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实施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满5年以上,同时具有产前诊断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

(三)人类精子库

按照《指导原则》“每省设置人类精子库不超过1个”要求,2021-2025年我省规划设置人类精子库1所。需建立在贵阳市已取得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的医疗保健机构。

(四)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规划》每5年修订一次,修订版本颁布日即是上一版本废止日。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审批校验管理

按照《应用规划》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执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审批、校验制度,充分考虑各项技术的现有基础和技术发展,以提升服务质量为核心目标,加强分类指导和精细化管理,坚持“控制总量、严格准入、提升质量、动态管理”要求,合理控制机构规模,坚持公益性,严禁商业化和产业化,促进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二)强化服务质量管理

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质控管理,进一步完善省级专家组,逐步推进辅助生殖技术质控中心建设,严格落实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技术指导、业务培训与服务质量评价等工作,引导辅助生殖机构改进服务质量,提升服务能力,保障辅助生殖技术服务质量和安全,避免技术滥用,严防妊娠风险,确保母婴安全。

(三)强化日常监督管理

将辅助生殖技术监管作为妇幼健康服务监管的重要内容,纳入卫生监督执法。根据《辅助生殖技术随机抽查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辅助生殖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管理若干规定》,进一步加强辅助生殖技术服务机构和相关从业人员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执业活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推进辅助生殖机构落实主体责任,防范辅助生殖技术应用风险,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四)强化信息应用管理

强化辅助生殖技术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加强机构审批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数据采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提高对服务信息统计的动态监测和分析利用,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

(五)强化社会监督管理

加强信息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布辅助生殖机构名单及经批准开展的辅助生殖技术项目,引导群众科学就医;加强辅助生殖机构行业自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