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 《广东省综合医院精神科设置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2024.09.18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规范我省综合医院精神科建设,提升精神专科医疗服务能力,按照原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卫医发〔1994〕第30号)中“精神病医院”有关要求,我委结合广东省实际,组织制订了《广东省综合医院精神科设置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附件1),编制说明见附件2。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各单位和各界人士提出修改意见(单位请加盖公章、个人请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于2024年9月25日前将公开意见征求表(附件2)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处,联系人:许琴琴、唐子佳,联系电话:020-83872408。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17号(邮政编码:510060)。截止时间以寄出快递或邮戳时间为准。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政务邮箱:wsjkw_yzygc@gd.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广东省综合医院精神科设置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字样。
附件:
1.广东省综合医院精神科设置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wps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