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关于公布调整尼妥珠单抗等药品纳入本市医保支付后参保人员个人定额自负标准的通知-沪医保中心〔2023〕106号
2023.12.28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各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
根据《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和本市相关文件规定,经市医疗保障局审定,现公布调整尼妥珠单抗等药品纳入本市医保支付药品参保人员个人定额自负标准(见附表)。
本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27日
部分纳入本市医保支付药品的参保人员个人定额自负标准
序号 | 调整类型 | 药品名称 | 剂型 | 包装单位 | 规格包装 | 个人定额 自负标准(元) | 备注 |
1 | 调整 | 尼妥珠单抗 | 注射剂 | 盒 | 10ml:50mg/瓶, 1瓶/盒 | 430→360 | 百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2 | 调整 | 西达本胺 | 片剂 | 盒 | 5mg*12片*2板/盒 | 2460→2320 |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 | 维持 | 重组人血管内皮抑制素 | 注射剂 | 盒 | 15mg/3ml/支 2.4*10万U/支 | 140→140 | 山东先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说明:“序号”1-2为调整个人定额自负标准的药品;“序号”3为维持个人定额自负标准的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