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健康委等7部门关于印发 《贵州省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卫健发〔2024〕4号
2024.07.18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
各市(州)卫生健康局、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局、大数据行政主管部门、政务服务中心、疾病预防控制局: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和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现将《贵州省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贵州省公安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贵州省政务服务中心
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