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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上海市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第六批)的公示

2022.01.20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要求,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国家《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和《中药配方颗粒国家标准申报资料目录及要求》的有关要求,开展上海市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研究,形成了第六批43个中药配方颗粒公示标准。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就上述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15天。

公示期间,请相关单位认真研究,如有异议,请及时来函将意见反馈至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处,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来函需加盖公章,同时将公函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对公示标准无异议。

联系人:卓阳,毛秀红

电话:021-54909077;021-38839900-26602

电子邮件:maoxh71@163.com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28号

邮编:200233

附件:

上海市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第六批)品种目录

序号

配方颗粒名称

序号

配方颗粒名称

1

白蔹配方颗粒

23

凌霄花(美洲凌霄)配方颗粒

2

苍耳草配方颗粒

24

麻黄根(草麻黄)配方颗粒

3

燀桃仁(山桃)配方颗粒

25

麦冬配方颗粒

4

炒稻芽配方颗粒配方颗粒

26

麦芽配方颗粒

5

炒麦芽配方颗粒

27

蜜麸山药配方颗粒

6

赤茯苓配方颗粒

28

片姜黄配方颗粒

7

赤小豆(赤豆)配方颗粒

29

千里光配方颗粒

8

楮实子配方颗粒

30

山豆根配方颗粒

9

大狼把草配方颗粒

31

山药配方颗粒

10

代代花配方颗粒

32

伸筋草配方颗粒

11

稻芽配方颗粒

33

桃胶配方颗粒

12

冬凌草配方颗粒

34

通草配方颗粒

13

番泻叶(狭叶番泻)配方颗粒

35

通天草配方颗粒

14

佛耳草配方颗粒

36

西河柳配方颗粒

15

茯神配方颗粒

37

香樟木配方颗粒

16

红花配方颗粒

38

羊乳根配方颗粒

17

厚朴花(厚朴)配方颗粒

39

一枝黄花配方颗粒

18

花椒(花椒)配方颗粒

40

银柴胡配方颗粒

19

花生衣配方颗粒

41

制苍术(北苍术)配方颗粒

20

槐米炭配方颗粒

42

制关白附配方颗粒

21

急性子配方颗粒

43

制南五味子配方颗粒

22

卷柏(卷柏)配方颗粒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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