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关于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通告(2022年第33号)
为切实解决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以下简称“两品一械”)质量安全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高质量推进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决定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各级药品监管部门依法从严从重查处下列违法违规行为:
(一)药品注册造假,无证生产、经营药品或者从非法渠道购进使用药品,中药饮片、中成药生产过程中掺杂使假、非法添加、染色增重、虚假投料,违法违规购进使用药品原辅料,编造生产记录、检验记录,通过“挂靠”“走票”、伪造资质证明文件、出租出借证照等非法购进销售药品,违法回收药品或者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骗购套购国家管制药品,网络违法违规销售药品等行为。
(二)医疗器械注册备案造假,无证生产、经营医疗器械,经营使用未经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编造医疗器械生产记录、检验记录,通过伪造资质证明文件、出租出借证照等非法购进销售医疗器械,网络违法违规销售医疗器械等行为。
(三)化妆品注册备案造假,无证生产化妆品,经营使用未经注册或者备案化妆品,在化妆品生产过程中非法添加、使用禁用原料、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限用原料,化妆品标签明示暗示医疗作用,网络违法违规销售化妆品等行为。
二、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将于2022年12月31日截止。欢迎社会各界群众、新闻媒体及“两品一械”从业人员积极参与监督,踊跃提供各类违法违规问题线索。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并及时组织核查。
监督举报电话:12315,0951-5612331(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监督举报邮箱:宁夏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局长邮箱(网址:http://nxyjj.nx.gov.cn/hd/);
监督举报地址(来信来访均可):银川市兴庆区文化东路28号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邮政编码:750004。
特此通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